10元滑冰票面值竟是1毛5 公園為節(jié)省開支賣舊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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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2月01日 07:28 北京娛樂信報 | |||||||||
信報訊 (記者 湯慧梅) 前天,王女士去中山公園滑冰時,花10元錢買了一張滑冰票,沒想到滑冰票是上世紀(jì)80年代印制的,面值竟是1角5分。 前天下午4點左右,王女士到中山公園滑冰,按公園規(guī)定,她花10元錢買了一張滑冰票。王女士接過工作人員遞給她的滑冰票時發(fā)現(xiàn),這張票竟是上世紀(jì)80年代印制的,面值才1角5分。“我明明花了10元錢,為什么給我面值1毛5的票,再說這張票也沒有副券。”事后,
盡管滑冰票面值與票款不相符,但王女士并沒有十分在意。當(dāng)她去租滑冰鞋時,工作人員竟遞給她一張腳踏船票!“明明租的是滑冰鞋,公園卻給我一張腳踏船票,以前經(jīng)常來中山公園玩,門票都很正規(guī),怎么這次張冠李戴,是不是公園在偷稅呀?”王女士不禁產(chǎn)生了疑問。 就此事,記者采訪了中山公園滑冰場的工作人員黃先生。他告訴記者,滑冰場是臨時組建的,使用的是代用票,滑冰票和腳踏船票都是上世紀(jì)80年代用剩下的,滑冰票上面印著10元的印章。由于滑冰項目每年只開放30多天,來滑冰的人也不是很多,公園為了節(jié)省開支,就使用了上世紀(jì)80年代剩余的滑冰票,這種做法得到了管理科的允許。 中山公園管理科的工作人員劉先生對記者說,公園使用這種票據(jù),是為了節(jié)約資金,雖然票價面值是1角5分,但在結(jié)賬時是按照10元來計算的,如果有人需要發(fā)票的話,滑冰場可以開具發(fā)票,“既然有游客反映這種情況,我們明年將會印制新門票。” 針對購票款與票值不相符的情況,記者采訪了北京市物價局。工作人員稱他們并不負(fù)責(zé)此事,此事應(yīng)找稅務(wù)部門。 北京市地稅局12366納稅服務(wù)熱線工作人員解釋說,公園的票面價格印制多少不屬于地稅局管。票上面如果有地稅的章,就沒有偷稅,如果沒有地稅章的話,游客可以向公園索要發(fā)票,發(fā)票也是交稅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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