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 高院公布4典型案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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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27日 10:40 紅網-湖南日報 | ||||||||
本報4月26日訊 今天是第五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4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一、張大武侵犯商業秘密案 2002年2月至2003年3月,張大武在湖南金天鋁業高科技有限公司從事技術工作。2003
1999年3月,金天公司從中國科學院受讓了年生產2000噸微細鋁粉生產工藝技術。2003年1月,金天公司聘請張大武負責2000噸微細鋁粉生產線的設備維護,并在聘用合同中約定了保密條款。 同年3月的一天,張大武將金天公司改進后的兩套霧化器加工圖紙盜走,復印后將原件放回原處。幾天后,張大武帶著復印件和一份熔鋁爐圖紙離開金天公司。同年5月,張大武應聘加入金石公司,將上述兩套霧化器加工圖紙交給金石公司,欲為金石公司技術改進之用。與此同時,張大武到湖南明鑫高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對生產鋁粉設備的安裝作技術指導時,還將金天公司的霧化器圖紙披露給了該公司。 瀘溪縣人民法院以侵犯商業秘密罪判處張大武有期徒刑二年,緩期二年,并處罰金2萬元。 二、長沙中聯重科與深圳久潤專利侵權糾紛案 中聯重科生產的混凝土輸送泵系列產品有廣泛的知名度和市場。混凝土泵用柱塞式油缸為混凝土輸送泵產品的附件,是其核心技術之一。中聯重科為該柱塞式油缸申請了名為“一種混凝土泵用柱塞式油缸的緩沖裝置”的實用新型專利。曾在中聯重科工作過的林龍開創辦的久潤公司向包括深聯公司在內的多家單位銷售其生產的HBT混凝土輸送泵系列產品,并在該產品的附件柱塞式油缸上使用了上述中聯重科的實用新型技術,從而引起訴訟。 原審法院認為,久潤公司的行為構成專利侵權,判決該公司停止生產、銷售被控侵權產品,并賠償中聯重科經濟損失人民幣25萬元;判決深聯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被控侵權產品。久潤公司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被依法駁回。 三、長沙利爾公司與長沙樹林公司、陳坤、舒碩芬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 利爾公司開發研制出PA系列化學沉銅液等專有技術,是其商業技術秘密。該公司員工舒碩芬、陳坤知曉本公司的商業秘密并獲取了相關產品的配方和營銷網絡,辭職到樹林公司工作后,樹林公司生產的“液態感光抗蝕油墨”,與利爾公司生產的系列產品“PA系列化學沉銅液”等的工藝范圍和主要技術參數完全一致。樹林公司還利用舒碩芬、陳坤竊取的利爾公司客戶資料,進行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給利爾公司造成經濟損失48萬余元。 原審法院審理認為,樹林公司的生產、銷售行為和舒碩芬、陳坤的竊取、泄密行為,構成了對利爾公司商業技術秘密的侵害,應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共同賠償利爾公司損失48萬余元。樹林公司及陳坤、舒碩芬不服,向省高院提起上訴,被依法駁回。 四、湖南創元公司訴省招標公司、富爾達公司、常德市地稅局不正當競爭案 常德市地稅局就該局新建綜合大樓所需的中央空調地溫螺桿式熱泵機組的采購及安裝服務,委托省招標公司向國內公開招標。創元公司、富爾達公司等7家地溫空調設備生產、銷售商參加了投標。結果富爾達公司中標。創元公司認為省招標公司、富爾達公司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相互串通的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審法院駁回創元公司的訴訟請求。創元公司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訴。省高院二審認為:富爾達公司與省招標公司為達到使沒有建筑資質的富爾達公司中標的目的,的確存在相互串通偽造富爾達公司投標文件行為,從而構成了不正當競爭,損害了創元公司的利益。法院據此作出富爾達公司中標無效、富爾達公司與省招標公司共同賠償創元公司損失15萬元的判決。 (記者 何淼玲 通訊員 雷平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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