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中華工商時報》報道,長春市工商局經濟違法稽查局近日以立邦漆大搞回扣之風涉嫌企業行賄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對其立案偵查。日前,該局已向立邦漆駐長春辦事處下達了處罰通知書,罰沒19.7萬元。
曾經在長春做了10年立邦漆經銷代理的婁先生透露,“如果花1萬元裝修房子,中間就會有3000元被油漆工吃了回扣!”婁先生說,油漆經銷商的油漆銷售量大小,很大程度上
取決于油漆工的宣傳和購買。于是,在油漆市場便出現了以高額回扣為誘餌促銷的事。當油漆工推薦一桶價格在190元的“5101底漆”,便能從中得到50元的回扣,消費者當然不知道,這50元錢其實是從他們的口袋中得到的。“給推薦立邦漆的油工高額回扣,雖然沒有在下達的文件中做硬性規定,但各級已放話,私下里都在運作。”
“回扣不是經銷商給,而是駐長春辦事處統一管理發放。”在長春,有12家經銷立邦漆的商店,在進貨之初,辦事處已經按照不同規格的漆進行了回扣計算,并從中扣除了這部分養“油耗子”的回扣資金。知情者舉了個例子,一桶“5101底漆”的進貨價格是126元,零售價格是190元,而被扣除的油工回扣是50元,經銷商從中的利潤只有14元。油漆工的回扣比經銷商的利潤還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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