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王君 邢全亮) 日前,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對黑龍江省雞西市的吳某、李某和唐某三人以就餐時吃出蟑螂為由對某餐廳敲詐勒索的案件進行公開宣判:吳某、李某犯敲詐勒索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唐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今年1月20日零時50分左右,昌平區(qū)回龍觀地區(qū)某火鍋店服務員告急:“店里出事了!”老板立即趕到現(xiàn)場,只見一個自稱姓吳的食客趴在餐桌上,已吐了一大片,氣喘吁吁地說:“
太惡心了,這輩子我也不想吃水煮肉了……”原來他在就餐時發(fā)現(xiàn)水煮肉里有一只頭腿齊全的蟑螂。“再給你們換一道菜”老板央求著說。“不行,已和廚師說好了,給我們兩千元錢。”還沒容老板回答,旁邊一瘦高個兒突然舉起砍刀氣勢洶洶地喊:“這事甭說兩千,就是一萬也解決不了!”老板被嚇得倒退兩步,“你說怎么辦?”瘦高個兒說:“先拿3000元押金,去醫(yī)院看病吧,然后報告防疫站最低也得罰款5000元,再停業(yè)整頓三天,你看怎么辦劃算?”這時旁邊一小個兒子出來調和,“這位大哥消消火,聽口音咱們是老鄉(xiāng)。出門在外不容易,人家小門小店做生意也很難。我看廚師也不是故意的,老板也不是小氣人,干脆,老板出1500元,讓小吳自己看病去算了。”瘦高個兒聽了說:“看你面子,就這么辦吧。”老板一看對方讓了步,收起了砍刀,松了一口氣,忙吩咐收銀員拿出1500元,交給了姓吳的食客。
這位食客叫吳某,持刀恐嚇者叫李某,出面調和者叫唐某。這三個人均是黑龍江省雞西市人,他們以做生意為名進京闖蕩,其中吳某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當?shù)貙徟袡C關判處有期徒刑7年,提前一年零六個月被釋放。他們糾集在一起專門到飯店在就餐時將事先準備好的死蟑螂放在餐盤中,然后對店主進行敲詐。自2004年12月至2005年1月間,他們用同樣的手段先后對回龍觀地區(qū)五家餐館進行了敲詐,終于難逃法網,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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