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注1992年實為1998年以后生產;北京工商部門稱該公司涉嫌虛假宣傳
本報訊 (記者 廖愛玲)1998年才投入生產,但酒瓶上標注1992年的年份。央視《每周質量報告》昨天揭露,北京嘉裕東方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嘉裕長城”牌葡萄酒用同樣的原料調配,卻標注名不副實的不同年份上市。
北京工商部門對此表示,此行為屬于涉嫌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將對該公司展開調查。
加工商:原料酒調配成不同年份酒
《每周質量報告》記者分別從市場上選取5種品牌的年份酒,蓋住商標后,分別送到權威部門請專家品評,結果發現3瓶標注年份分別為1992、1998和1999的“嘉裕長城”牌葡萄酒總體質量非常接近,從外觀的顏色、香氣和果香味,以及口感、味道都沒有太大的區別。
在采訪生產廠家北京嘉裕東方葡萄酒有限公司市場總監萬軍時,得知所有嘉裕長城系列葡萄酒都是1998年才開始生產并投入市場的。至于1998年以前的年份酒,公司解釋稱是到其他地方收購的當年的葡萄酒,不同年份酒口感相似則是由于技術人員調配的結果。
在嘉裕長城委托加工的一家企業———河北秦皇島市洪勝酒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唱洪勝說,廠子是2001年建的,根本不可能有2001年以前的年份酒。嘉裕長城標注為不同年份的葡萄酒,實際上就是用2001年生產的高檔和一般的兩種原料酒相互調配出來的。
唱洪勝說,他們每年要為嘉裕生產100多噸,該酒在廣東、浙江、江西、湖南銷量不錯,很受消費者歡迎。但央視記者發現其旺銷背后的原因是,嘉裕長城利用消費者對長城商標的認知度。實際上,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一直沒有批準注冊“嘉裕長城”商標。嘉裕、嘉裕莊園這兩個很少使用的商標才是北京嘉裕東方公司的合法注冊商標。中糧集團以商標侵權曾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審判決嘉裕東方公司承擔侵權法律責任,賠償中糧集團經濟損失1500多萬元。
工商:暫時不會要求下架
記者昨天未能聯系上嘉裕東方葡萄酒有限公司。昨天下午,記者走訪、致電京城的家樂福馬連道店、京客隆、新世界、世紀聯華等大中型超市,但都沒有找到嘉裕長城葡萄酒,售貨員都表示“沒賣過這種酒”。
北京市工商局有關人士表示,葡萄酒年份標注不實不屬于質量問題,所以暫不會要求下架。但嘉裕長城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欺騙消費者,以及商標侵權,已經責成西城工商分局今天前往該公司進行檢查、核實,一旦情況屬實,將立案調查。截至發稿,記者從西城工商分局獲悉,他們已經在查詢該公司的相關資料。
專家:葡萄酒并非年份越久越好
中國農業大學葡萄酒科技中心副教授李景明介紹,葡萄酒的質量好壞和生產的年份早晚并沒有必然的聯系,而是和葡萄原料的好壞有關。并不是葡萄酒年份越久越好,葡萄酒的生產更多地依賴于當年的葡萄質量。只有用當年的葡萄榨取的葡萄汁為原料,生產出來的葡萄酒才能標注為當年的年份葡萄酒,而且,由于不同年份的葡萄質量良莠不齊,所以不同年份的酒質量也千差萬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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