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根達斯在深圳沒有生產加工資格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21日 13:54 深圳特區報 | ||||||||
哈根達斯事件曝光后,記者到工商部門查詢發現—— 哈根達斯在深沒有生產加工資格 【本報訊】(記者 潘未末 實習生 牟曉偉) “哈根達斯冰激凌蛋糕居然出自黑作坊”的消息經媒體曝光后,引起各界一片嘩然。哈根達斯方面的解釋是“廚房”沒來得及辦理
深圳6家分店均無生產加工資格 哈根達斯事件曝光后,其高層立即向媒體解釋:“我們不認為振華大廈1004室是‘生產車間’或‘加工車間’,而應該稱作‘廚房’;這樣的‘廚房’在北京、上海都有,都具備衛生許可證。不過由于管理上的疏忽,以為一樓原振華店的衛生許可證可以在十樓繼續使用,就沒有去辦理新的衛生許可證,對深圳分公司的監管也沒有到位。”對于此番解釋,不少消費者提出質疑,他們所謂的“廚房”究竟是什么性質?有沒有進行過相關注冊登記?是否有正規的生產加工經營資格?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企業檔案查詢窗口,了解哈根達斯在深圳的注冊情況。系統顯示,上海哈根達斯食品有限公司一共在深圳注冊了6家分支機構,分別為哈根達斯深圳城市廣場店、地王店、華強店、金光華廣場店、萬象城店和振華店。六家分支機構登記注冊的經營范圍均為:“銷售本公司產品”。除了此6家店外,并沒有登記其他任何分支機構。 哈根達斯方面稱:“哈根達斯冰激凌蛋糕的坯體全部從國外進口,由中央‘廚房’統一配送,為了避免運輸過程中的損壞,因此所有蛋糕都是到深圳以后再加上鮮奶和巧克力、水果等配料。”這顯然說明,來到深圳市場的冰激凌蛋糕只是“坯體”這一半成品,要進入銷售環節,必然要有一個加工的過程。而從他們的登記注冊資料來看,哈根達斯既沒有在深圳登記注冊專門的生產加工分支機構,6家分店經營范圍中也只是“銷售本公司產品”,兩者放一塊分析,它的注冊經營范圍與哈根達斯本身作出的半成品解釋顯然自相矛盾,其承擔半成品加工任務的“廚房”身份就更值得懷疑了。 涉嫌擅自設立分支機構 按照常理,在一個地區連開多家連鎖店,都應該先設立一個統一的配送中心保證成品供應,如果這個配送中心設在同一個城市,也必須在當地依法進行注冊。哈根達斯方面聲稱:“滿足深圳和其他市場需要的廣州中央廚房”正在加快建設,爭取年內建成。 有關法律界人士向記者提出,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哈根達斯自稱在深圳的“廚房”已涉嫌“擅自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而據了解,根據國家工商總局《公司登記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二條:“公司擅自設立分公司的,責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處以非法所得額3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非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于這樣一家原本深受消費者信賴的世界知名企業,居然在這樣簡單的法律問題上出現錯漏,在被曝光后又作出了讓人費解的解釋。它是在避重就輕,還是無視法律法規的約束?的確值得人們深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