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巢連闖五個違法紅燈 冀圖私下靠廣告擺平媒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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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10日 08:08 京華時報 | ||||||||
自5月25日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含量超標被曝光后,中國消費者和雀巢公司的一場無形“博弈”便悄然展開,在經歷了消極應對———積極自辯———公開道歉———只換不退的“表演”之后,雀巢公司日前又對外宣稱:消費者可以退貨。在這場“博弈”中,中國消費者受到持續的“心理煎熬”,雀巢公司卻顯得很輕松,和中國人玩起“變臉”的游戲,而為了逃避召回,這種游戲還在上演。
傲慢嘴臉 消費者面前拒不認錯 5月25日,浙江省工商部門公布了雀巢金牌成長3+奶粉碘超標,其實早在5月10日,雀巢公司已經知道了這種檢測結果,在沒有采取任何措施的情況下,讓不合格產品又在市場銷售了長達半個多月的時間。“東窗事發”后,他們又宣稱不知道這批奶粉的生產量和銷售地。更為可笑的是,雀巢在其產品的外包裝上標明碘含量為30微克到150微克,但實際的檢測結果是191微克到198微克。一個跨國公司連檢測結果都可以造假,在消費者心中信譽何在? 一方面承認碘超標,另一方面又說“產品是安全的”,雀巢公司一位公關人士甚至對媒體打了這樣的比方:司機在車道上超速,不一定會出安全事故;呼吸到超標空氣的人,也并不會因此死去,所以“標準和安全”是兩碼事,吃點碘超標奶粉沒什么不安全!正是靠這樣的“邏輯”,雀巢公司在消費者面前一直還在“傲慢”著。 公然違法 連闖“五個紅燈” “跨國公司在中國,就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尊重中國的消費者。”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邱寶昌律師認為,雀巢公司生產銷售了不合格產品,事發之后還不積極善后,已經連闖了中國法律的“五個紅燈”。 邱寶昌介紹說,雀巢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五部法律法規。 邱寶昌強調說,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雀巢不僅應被處以罰款,應賠償消費者,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 兩手準備 媒體面前“冷熱不均” 早在兩年多前,國際另一家大型奶粉公司惠氏嬰兒奶粉因為出現“問題”奶粉而實施召回,由于其是主動召回,對中國消費者的影響并不大,但此次雀巢奶粉“碘超標”卻讓中國消費者空前關注。 根據網上調查,絕大部分消費者對雀巢奶粉的購買欲望為零。在消費者對雀巢的“聲討”大軍中,各大媒體承擔著“先鋒軍”的作用。 就在媒體為消費者“鼓與呼”的時候,雀巢公司也悄悄地印制“新聞稿”發給消費者。 與此同時,據了解,雀巢已經分別找了一些新聞單位的領導,“熱情地”為自己洗白,想靠公關和廣告來“擺平”媒體,但從媒體跟蹤報道情況來看,被雀巢“擺平”的媒體并不多。 登門認錯 政府面前規規矩矩 其實雀巢的“傲慢”只是在消費者面前假裝的,他們也知道“犯了錯誤”。來自政府部門的消息說,雀巢公司知道了檢測結果之后,就沒“閑著”,早早地跑到國家有關部門“登門誠懇認錯”,并“委屈”地把碘超標問題歸于“奶源”。在中消協和有關部門的建議下,雀巢公司不得已向中國消費者道歉。 6月8日,國家標準委對“嬰兒配方乳粉中碘含量”問題公開表態:“碘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嬰兒配方奶粉應禁止生產和銷售。”這個表態是國家權威部門首次對“雀巢奶粉碘超標”的有力回復。國家質檢總局同時明確表示,相關質檢部門將對“問題奶粉”生產企業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如發現問題,將禁止其生產和銷售。 中國消費者協會消費指導部主任王前虎在接受采訪時說,一個企業如果商業道德缺失,對法律蔑視,表面看受害的是消費者,但最終受害的是企業自己。有業內人士說,為逃避召回,雀巢把公關的重點放在媒體和政府部門身上,而忽視了跨國公司最起碼的誠信,即使“變臉”再多,又有什么用呢?消費者不買產品了,不就是公司經營最大的失敗嗎? 據新華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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