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委稱雀巢奶粉碘超標應禁止銷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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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6月09日 06:51 京華時報 | ||||||||
據新華社消息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昨天對“嬰兒配方乳粉中碘含量”問題表態:按照《標準化法》第三章第十四條“強制性標準,必須執行。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的要求,碘不符合標準要求的嬰兒配方乳粉應禁止生產和銷售。這是自“雀巢奶粉碘超標”事件發生以來,國家相關權威機構對“嬰兒配方乳粉中碘含量”問題的首次公開表態。
國家標準委說,我國現行用于規范嬰兒配方乳粉生產的標準為GB10765-1997《嬰兒配方乳粉Ⅰ》和GB10766-1997《嬰兒配方乳粉Ⅱ、Ⅲ》,兩個標準均為強制性標準,分別適用于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乳粉和6個月以內嬰兒食用的嬰兒配方乳粉。兩標準中對于碘含量的指標要求均為每百克30微克至150微克,嬰兒配方乳粉中的碘含量超此范圍均為不符合標準的產品。 雀巢與五部中國法律發生碰撞(相關) 據新華社消息 對于雀巢在此次事件中的行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昨天稱,雀巢與中國5部法律法規發生了“碰撞”:《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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