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市15家星級酒店上書市政府 反擊許可自帶酒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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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7日 07:39 中華工商時報 | |||||||||
烏市酒店質疑工商局規定 難道謝絕自帶酒水屬違法行為 記者金煒 烏魯木齊報道
有錯日前,烏魯木齊15家星級酒店聯名向市政府提交報告,質疑烏魯木齊市工商局“謝絕自帶酒水屬違法行為的規定”。這是在烏魯木齊市工商局發布該消費警示一個多月后,酒店業首次聯合公開反擊“自帶酒水”的條款。 2月5日,烏魯木齊市工商局發布消費警示:“謝絕自帶酒水”是違法行為。3月18日,市工商局再次規定,酒店收取“開瓶費”或變相收取服務費同樣屬于違法行為。對違反以上兩種規定的餐飲行業,工商部門將處以最高1萬元的罰款,并沒收違法所得。 消費警示發布后,旅游酒店協會對此表示沉默。 據酒店行業人士介紹,酒水利潤占到了酒店利潤的1/4到1/2,一些酒店的酒水利潤幾乎達到了300%。 當市工商局的第二條規定發布后,酒店行業開始聯手反擊,聯名質疑市工商局的規定。本次酒店聯盟有7家五星級酒店參與,其余都是三、四級的酒店。 這份報告中說,自2月以來,幾乎所有酒店都因此產生了大量糾紛,甚至發生打斗事件,酒店酒水收入下降40%,嚴重影響了酒店、餐飲業的正常經營和發展。酒店方還列舉了8條理由質疑市工商局的規定。 市工商局對酒店方的反擊予以回應,對8條理由逐一解釋,并認為工商執法有法可依。 烏魯木齊市副市長王建玲在聽取了酒店代表的若干意見后表示,有關部門將會拿出一個讓酒店和消費者都能夠接受的辦法,解決好“自帶酒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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