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謝絕自帶酒水最高可罰一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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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3月30日 07:19 北京晨報 | |||||||||
據(jù)法制日報報道 “本酒店謝絕自帶酒水”,“本酒店最低消費不得低于×元”,像這樣的“霸王條款”,從今年4月1日起,將在寧夏銀川銷聲匿跡。違者除沒收違法所得外,最高將被處以5000至1萬元罰款,或停業(yè)整頓,暫扣營業(yè)執(zhí)照。 據(jù)了解,近年來,銀川市消費者協(xié)會每月都要接到消費者對于賓館、飯店“禁止自帶酒水”、“限定最低消費”、“貴重物品丟失概不負責(zé)”或變相收取所謂“開瓶費”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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