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殷正明 徐斌忠 實習生 錢江
為消費者詬病的開瓶費再起紛爭,中國烹飪協會近日明確表示,餐飲企業對自帶酒水和食品的消費者適當收取服務費是合理的,這一表態被看作是在為飯店收取開瓶費的做法“撐腰”,立即引來一片質疑聲。上海餐飲業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告訴晨報記者,飯店如果允許自帶酒水,就不應收取開瓶等費用。另據了解,中消協去年就曾把收取自帶酒水服務費
列為餐飲業的霸王條款。
記者調查
自帶酒水均收費標準各不同
對消費者自帶酒水收取開瓶費,似乎已成了不少飯店不成文的“規矩”。昨日,記者以訂餐者的身份電話咨詢了滬上十幾家飯店,發現不少飯店對自帶酒水都收取開瓶費,但收費的標準五花八門。在記者咨詢的飯店中,多數不允許客人自帶酒水。當記者以種種理由執意要求自帶酒水時,便被告之,“一定要自帶酒水的話,是要收開瓶費的”。顯然,飯店是把收取高額開瓶費,作為阻攔自帶酒水進門的一種手段。
某知名老飯店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自帶酒水,飯店將收取消費金額30%的開瓶費。假設一頓飯3000元,即便你自帶了一瓶啤酒,也要收你900元的開瓶費。有一家飯店的開瓶費則依照不同的酒水區別對待,只允許自帶洋酒,每瓶酒的開瓶費為250元。還有一家飯店的規定更特別,“若就餐人數達到5人以上或餐飲消費達到1500元以上,則開瓶費可適當減免”。
滬餐飲業協會
收取開瓶費沒道理
中國烹飪協會認為餐飲企業對自帶酒水和食品的消費者適當收取服務費是合理的,其中一個理由是,餐飲企業為消費者提供服務的成本必然要按照一定原則分攤到消費者的消費實物上,包括菜品和酒水,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餐飲企業提供的酒水均享受了這些服務。對此,上海餐飲業行業協會秘書長段福根認為,餐飲企業提供的服務是一個整體,不應分割成不同的部分再攤到菜肴和酒水上分別計費。
據了解,2003年6月上海餐飲業行業協會和上海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一起發布了《上海市規范餐飲業經營行為的辦法(2003第15號)》(以下稱《辦法》)規定“餐飲企業應謝絕消費者自帶酒水和食品進入餐廳、酒吧等營業場所,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告示”。不過《辦法》其中第八條也規定,“餐飲企業同意消費者自帶酒水、食品的,不得收取開瓶等費用”。
業內人士
收開瓶費意在獲利
業內人士透露,飯店收開瓶費其實是手段,限制消費者自帶酒水才是飯店的真正目的。一家飯店老板透露,飯店靠酒水價“翻跟斗”賺大錢已經是公開的秘密,盡管酒水銷售額一般只占飯店營業總額的三成左右,但利潤卻占全部利潤的一半以上。普通酒水在商場是“平民”,一進飯店就“猛漲身價”。市場價90多元的某品牌低度白酒,在一些飯店里開價188元。市場價每瓶30多元的干紅葡萄酒,在高檔飯店里最高要賣到近200元。如果飯店里酒水定價合理,消費者就不會有興趣自帶酒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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