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林蔚
小陳是上海某高校外語系四年級學生,幾個月前她就早早與上海一家中學簽約,解決了就業問題。可是前段時間,她曾遞過簡歷的一家公司向她招手了。在誘人的薪水面前,小陳毫不猶豫地撕掉了與中學簽訂的協議,交出幾千元違約金,高高興興地投奔自己心儀的公司去了。
在今年的上海大學生就業市場上,像小陳這種情況的學生不在少數。上海一家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的老師告訴記者,今年該校的2000名畢業生中,有將近100名學生毀過約,是近年來毀約學生人數最多的一年,而且有些學生甚至是不止一次毀約。最近正是各高校發放派遣證的時候,記者從幾所大學了解到,盡管今年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形勢趨好,但學生簽約并未出現大熱現象,這其中“毀約熱”就是原因之一。
然而,面對大學生一邊忙簽約一邊忙毀約的現象,學生、用人單位和學校都各有各的想法。
輿論熱切關注“毀約現象”,作為當事人的大學畢業生卻大都顯得不以為然。在他們看來,初次就業至關重要,精挑細選一個最適合自己發展的工作單位是理所當然的。
外地籍大學生小張的就業選擇也許很有代表性。為了畢業之后能繼續留在上海,小張在跑了幾次招聘會后很快與一家效益一般的國企簽了協議。按他的想法,這種企業對上海籍學生來說沒有太大吸引力,比較容易進,先簽約就等于為自己留了一條后路,以后有好的單位當然最好,沒有呢也可以先解決戶口問題,以后再考慮跳槽。簽約之后的小張依然活躍在人才市場上,依然到處投簡歷參加面試。多次闖關后,終于有一家旅行社決定錄用小張。5000元違約金并不是小數目,但旅行社的工作顯然更具誘惑力,于是小張痛快地掏出了違約金,加入到毀約隊伍中來,“每個企業都會收到一大堆求職信,我不去了,他們可以在其他人中再挑一個!
薪水高低似乎已成為畢業生毀約最直接的理由。大學生小陶告訴記者,雖然同學中很多人把“發展空間”列為擇業的第一選擇,但到了最后薪資就成了最現實的問題。前段時間,一個學計算機的同學找到份年薪8萬元的工作,就讓其他同學很心動。而媒體報道的一些畢業生薪資調查,如平均月薪幾千元等,也會讓一些同學后悔簽約太早,尋思要重新找個月薪起碼不低于平均線的工作。除此之外,大學生毀約的原因還包括考研、出國留學等。
“人往高處走”的道理誰都明白,但大學生在就業中先拉個“墊底”的做法,卻讓用人單位叫苦不迭。一家國企人事部的負責人表示,企業在招聘新員工方面要花費很大精力,在大量的求職簡歷中幾經篩選,最后認定你是合適人選了,才會給你發錄取通知,F在有的大學生,簽約時信誓旦旦說得很好,可幾個月后找到好工作了,掏出違約金就毀約,弄得企業措手不及,浪費了人力物力財力不說,給企業的正常工作也帶來很多麻煩。這位負責人并不認為交違約金是“卡”學生的好辦法,重要的是在制度上應該加強對大學畢業生責任感信用度的約束,“外企一個月工資好幾千,這點違約金對學生沒有約束力”。
學生與用人單位立場不同,自然各有各的說法,而夾在中間的學校也頗為矛盾。學生能找到好工作,說明學校培養的人素質好;學生觀望著遲遲不簽約,學校又擔心他們盲目攀比失去好機會。一位老師告訴記者,該校一名學生等待一家高薪公司的面試結果,遲遲沒有消息,學校于是勸他簽了另一家單位,結果過了一段時間之后那家公司答復錄用了,學生就決定毀約,并將責任推到學校,弄得校方很尷尬。
華東師范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的吳老師表示,在供求雙方雙向選擇的就業市場上,大學生毀約涉及多方面的因素,不能簡單地一概而論。但是如果學生毀約成為普遍現象的話,其負面作用是很明顯的,比如對學校聲譽的影響,對學校就業率的影響等。另外在今年的就業市場上,首次出現了單位違約的現象。這種“組織行為”對作為個體的大學生來說是相當不利的。如何妥善解決毀約問題,需要從多方面考慮,需要各個環節共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