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曉航 顧客在超市購物交款后,收銀機通常會打出一份購物小票,你可以藉此核對所購的商品和價錢。這小小的清單本來是為了方便顧客,然而記者在一次購物中卻為此遇到了麻煩。
5月25日晚上,記者來到北京家樂福超市馬連道店購物,共買了大大小小近40件共500多元的商品,裝了滿滿一推車。拿著長長的購物清單走出收銀臺,記者查了查清單,想看看
有沒有收錯款。細看之下果然發現了問題!俺ㄩ_式收納籃”是什么?根本沒有買啊!再往下看,第6行有個“FCL—39遮陽簾,11.5元”,第10行也有一個“FCL—39遮陽簾”,價格也是11.5元。遮陽簾倒是買了一個,是那種用鋁箔做的,放在汽車前后風擋上擋陽光用的。難道是多拿了?記者翻來覆去地找了又找,確定只拿了一個這種遮陽簾。
肯定是收錯錢了,記者趕緊拿著東西去找剛才的那位收銀員。
這時正是交款高峰時間,每個收銀口都排著長長的隊,但收銀員還是很合作,很快處理完手里的事, 把我們領到一個不妨礙其他顧客交款的地方。而面對著滿滿一推車的東西,他有些不知從何下手。
“一件一件數吧,拿一件在小票上畫個對勾。”還是記者給他出了個主意。
眼看著對勾就要畫滿了,收銀員恍然大悟,拿起一種粘在汽車玻璃上擋陽光的紗網說:“另一個FCL—39遮陽簾就是這個!”
記者拿起兩樣東西細看,發現兩個外包裝上都貼著“小圓弧遮陽簾FCL—39 中國浙江”的標簽!斑@兩樣東西差別這么大,怎么用一個商品名稱?”
“其實不一樣,您得看商品號。”
記者再拿起購物小票細看,果然,每個商品名稱上面還有一行字是商品號,一種遮陽簾的商品號是6925483610208,另一種是3305680010248,可哪位顧客會細心到去核對商品號啊!
“那這里打印的敞開式收納籃是什么?我們根本沒有買。”
“是這個!”收銀員眼疾手快,從購物車中拿出一包洗碗布。
“這個?”
一位一直在旁邊站著的工作人員忙解釋道:有時候一些新商品還沒來得及編號,就用同種價格的其他商品名稱和號碼臨時代替。
事情終于弄清楚了,超市既沒有多收我們的錢,我們也沒有買錯東西,可這么一折騰已經搭進去了20多分鐘,而且商家的解釋怎么也不能讓記者認同。其實,如果商家的工作再細致一些,每種商品能夠及時標注上恰如其分的名稱,又怎么會發生這種既麻煩了商家自己,又麻煩了顧客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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