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委表示咪表收費不包保管費
本報訊 記者林翎報道:“用咪表泊車如失車,概不負責(zé)”的消息,昨天見諸各大媒體。不少市民來電本報詢問:為何向咪表公司交了費,失了車卻不獲賠償?
讀者楊先生的看法有一定的代表性。他說,車主在一般停車場停車交費,如果失了車
就要負賠償責(zé)任。因為停車場既然收了費,就有保管好車輛的責(zé)任。但是,在廣州的咪表也有人看管收費,為何失了車卻不用賠償?既然如此,那還不如亂停亂放,至少不用交費。
廣州市交委表示,咪表停車主要是滿足臨時的、本路段的停車需求,只提供車輛停放,不承擔(dān)車輛的盜、損責(zé)任。這個規(guī)定,是廣州市政府在2001年頒布的,這也是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在國際上咪表是沒人看守的,車主在咪表停車交費,失了車也不賠。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室內(nèi)停車場的收費包含了保管費;而咪表的收費含有交通設(shè)施的使用費,但不包保管費用,因此咪表失車是不賠償?shù)摹?
至于為何廣州的咪表有工作人員看管?廣州市交委有關(guān)人士表示,因為雖然目前已有不少人用咪表停車時是使用羊城通刷卡交費,但也有不少人不使用羊城通,甚至不交費,因此咪表公司不得不派人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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