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扣留含敵敵畏火腿成為被告 法院判定該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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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12:11 北京日報 | |||||||||
本報訊(通訊員李力)火腿中不得含敵敵畏!昨天,豐臺法院就北京宏遠發商貿有限公司狀告市工商局一案作出判決。法院認定工商局適用依據正確,依法維持了工商局的行政復議決定。 今年2月24日,市工商局豐臺分局在對北京宏遠發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火腿進行檢測時發現,其中的“鴛鴦林”牌盒裝火腿敵敵畏含量為0.015mg/kg,散裝火腿敵敵畏含量為0.0
法院認為:《火腿衛生標準》是適用于火腿這種特定食品的專門標準,也是一切火腿生產廠家都應該遵守和執行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而《農產品安全質量無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的適用對象為無公害畜禽肉產品,相對于該要求而言,《火腿衛生標準》針對性更強,對于火腿產品具有優先的適用性。因而,工商管理機關以該標準考量原告經銷的火腿衛生標準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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