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今冬供暖熱點 七成讀者急問收費政策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1月09日 09:27 時代商報 | |||||||||
【本報訊 】((時代商報記者張蓮 萬哲)昨日,本報供暖熱線熱得燙手,其中詢問收費等供暖政策問題的讀者占了七成多。為此,記者采訪了供暖相關部門領導,就收費和補貼等熱點問題進行解釋。 問:企業破產了,陳欠了許多采暖費,職工再交費時還要補交陳欠的采暖費嗎?
答:對于已經辦理正式破產手續的企業,其原企業陳欠的采暖費,按相關的法律規定和法院裁決書的相關內容執行,供熱單位不應向用戶收繳其企業破產前的陳欠采暖費。 問:我已與單位脫離了勞動關系,采暖費該怎樣交? 答:對已經買斷工齡、并軌等與原企業(單位)脫離勞動關系的職工,在按有關安置規定辦理手續后,應由個人承擔采暖費。屬于原企業(單位)陳欠的采暖費,供熱單位應向職工買斷、并軌等脫離勞動關系前的企業(單位)依法追繳。 問:未破產的企業,其職工墊付了采暖費,企業是否應退還? 答:對于當年經市、區政府認定為不具備交納采暖費能力的企業,其企業陳欠的采暖費,暫作“掛賬”處理,企業和職工在按比例規定交納當年采暖費后,供熱單位要保證開栓供熱。對職工先期墊付的當年全額采暖費,供熱企業要按當年的供暖補貼比例予以退還。 問:低保戶、救助戶該如何辦理補貼手續? 答:低保戶、救助戶首先要填寫由市區兩級民政部門下發的“低保救助采暖費認定專用卡”,供暖部門協助用戶填寫,用戶持有效證件到街道辦事處審批,待審核后返回,抵頂相應的采暖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