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報業網訊:(記者 孫志剛) 時下電動車以其輕便、環保等特點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青睞。但隨著電動車的熱銷,有關電動車的投訴也大量增加。針對電動車投訴的有關問題,昨日,市工商局、市消協發布今年第4號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購車別忘售后服務。 今年4月17日,消費者朱某在黃河路某品牌電動車銷售門面購買了一輛電動車,10月5日電池出現問題,找到原銷售地點才發現商家已經“蒸發”,后來朱某找到廠家交涉,但至今問題仍沒有得到解決。 據市消協介紹,目前電動車銷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表現在,一些小企業生產的
電動車質量很差,返修率比較高,這些廠家由于生產規模小,沒有設立售后服務網點,電動車出現問題后直接造成了無處維修的售后難題;還有一些經銷商有短期促銷行為,只管賣車不管售后服務,甚至賺到錢就撒手不干。目前,國家還沒有將電動車納入“三包”規定范圍,只能按照廠家承諾進行保修,有些“霸王條款”對消費者不利,出現問題后解決困難。 針對上述情況,市消協發布警示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車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好、規模大的經營者和知名品牌電動車;購車時要貨比三家,試騎體驗電動車性能;購車后一定要索要正規發票,要將電動車的電機號和電池型號等項目在發票上填寫清楚。如果發生質量問題,在維修時也一定要求維修人員認真填寫維修記錄。消費者若在購車后發現電動車出現質量問題,要保留證據及時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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