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財產就是你的財產 婚前公證成示愛新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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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31日 15:17 新聞晚報 | |||||||||
“如果全世界我也可以放棄,至少還有你值得我去珍惜!”火辣辣的情歌表達了熱戀期間情人的無私意識。但愛情是否經得住現實的考驗?日前,一些情侶前往本市公證處進行婚前財產公證,不為分清私有財產,而是將私有財產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公證,從而來表達“赤裸裸”的愛情。 34歲的張先生和27歲的李小姐交往了4年,兩人情深意篤,準備今年元旦結婚。張先
張先生告訴李小姐這個想法后,李小姐非常感動,于是跟父母商量后,也決定將自己的房子拿出來公證后,作為兩人的共同財產。前日,兩人一起來到市公證處,甜甜蜜蜜地辦理了“愛情公證”手續。 據悉,目前本市各區縣的公證處都不斷接到類似張先生和李小姐的“愛情公證”,將婚前個人財產公證為兩人共同所有。因為以前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一般4—8年后就成為夫妻共有財產,男女各自擁有一半產權,而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永遠歸個人所有。因此,現在前來進行為防止離婚財產分割的婚前財產公證沒有以前多了,前來進行婚前財產公證的倒都是為了放棄個人獨有產權,并以雙方共有這種方式來表達與對方同甘共苦,合二為一的愛情誓言。 據了解,外地公證處曾接到一些純粹“愛情公證”公證申請,像“只愛某某一個人,終生不渝!”,但是上海市公證處有關工作人員對記者稱,純粹的愛情屬于精神范疇,現有法律還沒有相關依據可以為無形的感情作公證,公證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而合法性是指公證機關辦理公證事項的內容、形式和程序都必須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因此現在上海公證處不接受純精神性公證。(記者 王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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