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欺詐如何認定 消保法存在8項不足須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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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7日 10:46 法制日報 | |||||||||
本報北京10月26日訊(記者姚芃)中國消費者協會與國際消聯今天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了“以人為本,消費維權”消費者權益保護國際研討會。法學家江平在發言中呼吁盡快完善消費者權利法律保
消費者身份的界定需進一步明確。消法界定的消費者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購買使用商品較易界定,而接受服務則范圍難以界定。國際有關服務貿易的范圍大大寬于中國的界定。金融服務,醫療服務,律師、會計師是服務,甚至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視為服務,這些領域是否也稱消費者,是否也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需明確。 廣告欺詐的性質及適用消法如何認定。廣告欺詐是侵犯消費者利益的一個重要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在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了什么情況下銷售房屋的廣告屬于要約。但其他眾多領域廣告是否構成要約,能否就其虛假廣告內容要求雙倍賠償,需立法完善。 壟斷行業中侵犯消費者利益的規定不夠具體。中國目前還沒有反壟斷法。涉及公用企業壟斷行為只有“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一條規定:“公用企業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不得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以排擠其他經營者的公平競爭。”而這一條恰恰是規定壟斷經營者對其他經營者之間的不公平交易行為,而不是規定壟斷經營者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交易行為。 交易習慣、行業規范與法律規范的關系。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關系往往不會像兩個經營者之間訂立的合同那么周密,往往連書面合同都不一定有。在這種合同約定不明時如何補救?與交易習慣密切聯系的是行業規范(即行規),中國現在正在制訂商會和行業協會法,而行業協會又會制訂一些規范,這些行規可能與消費者利益沖突。如何解決好行業規范與法律規范之間關系是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 經營者合法利益如何得到應有保護。不良消費者侵犯經營者合法利益的違法行為往往得不到應有的法律制裁和制止。最典型的是超市貨物被偷現象。經營者規定的“偷一罰十”在學者和業界一直有不同的認識。應當給予經營者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采取一定的手段和措施保護其正當利益不受損害。 消費者權利保護中的舉證責任 消費者權利受侵害訴訟中消費者利益難以保護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舉證困難。消費者往往因為無法舉證或舉證不力而導致敗訴。如能根據不同情況作出有利于消費者的不同規定,將會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很大幫助。 采用更靈活的消費權益訴訟與仲裁方式。現行的法院訴訟制度不適合消費者利益的保護,最大的缺點是訴訟期限長,訴訟費用高?梢越梃b有些國家的小額爭訟法庭的辦法解決眾多的消費者權益的爭訟,F行仲裁制度主要是商事仲裁的規則,也不適用于消費者利益的保護。 完善消費者組織并給予其更大權限。法律對消協的性質及職能作出了規定,但對其如何產生并未作明確規定,應當使消協更具有代表性,更具有社會公眾團體的性質,減少國家行政機關的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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