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韓國留學生曾經對我說:“我發現貴國的電視廣告中有很多外國人的面孔,而廣告宣傳的產品卻大都面對貴國消費者,這是為什么呢?用外國人做廣告的效果真的很好嗎?”我說:“我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用洋人做廣告效果好不好很難說,但商家的本意可能是以為洋人好玩兒,可以收到好的效果,這也算是一種洋為中用吧!”他搖了搖頭說:“我們韓國人不這樣,除非我們打算把產品銷往國外!”
一個搖頭,一句“我們韓國人不這樣”,其實飽含著對中國人這種所謂“洋為中用”的不解或不屑。
如果把讓洋人替中國人做事理解為洋為中用,這未嘗不可。不管是來中國工作,還是到中國旅游,只要他不是專程到中國搗亂的,換句話說,只要他能為中國帶來好處,那么他就起到洋為中用的作用。中國人在盡到地主之誼的情況下,大可不必不好意思使喚他,只要他樂意為咱們干活。做做廣告,吆喝吆喝,這也是人干的事,當然也可以讓洋人代勞。話又說回來,有些事還是咱們中國人自己干比較合適,用洋人反而不好。
比如,當一個老外在電視廣告中拎著一瓶醬油大著舌頭對觀眾說“××牌醬油,味道好極了”,并做作地翹著大拇指的時候,你是不是感覺有點不倫不類?老外吃不吃醬油是一個問題,然而,我更關心另一個問題:商家在廣告創意的時候,為什么閑著這么多吃慣了醬油的中國人不用,偏偏選個中國話都說不利索的洋人替他們吆喝?用洋人便宜嗎?好像不便宜。據我所知,一個極普通的洋人(主要指的是到中國來的洋人)也比我們拿得出手的中國人貴。洋人比我們中國人好看嗎?好像也不見得。錢鐘書說,中國人的丑,是上帝一時疏忽造成的,而洋人的丑,則是上帝惡作劇“造”成的。用洋人可以吸引觀眾的眼球嗎?就“不倫不類”的觀感看,效果并不咋的。這樣看來,惟一可以成立的理由恐怕只能是,商家希望借洋人宣傳醬油這個契機,表現其國際主義精神!不過,這似乎又成了一個國際玩笑。
從商業廣告所追求的目的角度說,形象代言人與商品的關系越密切效果越好。用聶衛平代言“狗不理”包子就不如郭冬臨效果好,用趙本山代言“大眾”汽車可能要比劉翔差點兒。同樣,用老外代言某品牌的醬油換個中國人可能更好。然而,商家真的連這點兒廣告藝術的常識都不懂嗎?
現在,每當我看到這種“洋為中用”的廣告,我總會想起那位韓國朋友的表情,我老是覺得,他還有另一種意味:替我們害臊。替人害臊是否“僭越”,這很難說,但我本人強烈地感受到家丑被外揚后的那種極度恐慌。
作者:胡立彪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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