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首付購車遇埋伏 貸款不成銷售商拒絕退定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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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0日 07:28 東方早報 | ||||
東方早報記者 肖蓓 收了2萬元定金,銷售人員向方先生承諾可以辦理“零首付貸款”購買一輛福特蒙迪歐轎車。然而事后銷售公司發現,方先生并不具備辦理貸款的條件,因此以銷售人員個人行為為由,拒絕退還方先生定金。 今年6月22日,方先生到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福特蒙迪歐轎車。當時,售車心切的銷售員對方先生承諾:“購車可辦理零首付貸款,如不能按時放貸,則退還所有定金。”銷售員還寫下承諾:“如果銀行不能按時放貸,則退還所有定金。” 然而不久后方先生就被告知,由于沒有本地戶口,銀行方面不能辦理零首付貸款。方先生只能要求銷售公司退還定金。但銷售公司認為,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和書面承諾屬于個人行為,商家拒退定金。 9月2日,方先生向閔行區消保委投訴。閔行區消保委認為,公司員工在工作時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商家必須承擔責任,不能以個人行為為由拒絕退還定金。 在閔行區消保委的調解下,經銷商同意將2萬元定金退還給方先生。 據汽車銷售行業內人士透露, “零首付”其實是一種虛抬價格的違規操作。目前除了個別銀行將汽車貸款首付降至10%以外,大部分金融機構的汽車首付款仍然保持在20%。一些打著“零首付”的經銷商其實是先虛增車價,再向銀行開出假單據。 另據了解,新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已從10月1日起施行,從政策上徹底終結汽車貸款“零首付”。新《辦法》明確規定,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汽車裸車價格的80%,自用車的首付最少兩成,商用車和二手車貸款的首付款比例更是提高到了30%和50%,防止了這種“虛抬價格變相零首付”的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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