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周起,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陸續接到了來自河北、浙江等地企業的反映,說他們近來接到了一家自稱為“中國品牌學會”機構發來的“關于申報首批‘中國馳名品牌’的通知”,且該通知內容、運作模式等與目前政府推行的已進行了4次的“中國名牌產品”評選相似。作為企業,他們想知道“中國品牌學會”是一家什么樣的機構,其所進行的“首批中國馳名品牌”推薦和認定活動,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活動?
在“中國品牌學會”發給有關企業“關于申報首批‘中國馳名品牌’通知”的相關文件上,記者似乎看到了另一個版本的由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在每年3月底向廣大企業發出的“關于申報中國名牌產品”的,如“申報范圍”、“申報條件”、“申報日期”、“申報渠道”、“公示日期”、“頒獎儀式”等。只不過在這份“通知”上,所有與“中國名牌產品”有關的內容,均被“中國馳名品牌”替代。尤其令人不解和可笑的是,一個與《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如出一轍的《中國馳名品牌認定和管理辦法(暫行)》,赫然出現在其公開的網站上,只是《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中所有與“名牌戰略”、“中國名牌產品”、“國家質檢總局”、“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等有關的字眼,被全部用“品牌戰略”、“中國馳名品牌”、“中國品牌學會”、“中國馳名品牌評審委員會”等進行了替換,其全文抄襲、剽竊的行徑昭然若揭。
“中國品牌學會”究竟是一家什么樣的機構?其進行的首批“中國馳名品牌”認定活動又是一種什么性質的活動呢?
10月14日,按照“中國品牌學會”發給企業“通知”中的聯系地址,記者以一家企業工作人員的身份來到了該學會位于北京建國路98號盛世嘉園C座602室的辦公地址,很顯然,這里的工作人員對記者未進行電話預約的突然拜訪十分詫異,在警惕性很強地對記者進行了簡單詢問后,將記者“禮貌”地關在了門外,隨后才被讓進屋來。這時一位年輕的先生接待了記者,當然盤問還是少不了的,記者只好反復強調,作為一家企業,很想知道“中國品牌學會”是歸屬哪里的機構,以便對其舉辦活動的權威性、客觀性和公正性進行判斷,再決定是否參與,因為眼下企業接到舉辦相似活動的通知太多了。在這種情況下,這位始終未告訴記者姓名、職務的先生才向記者介紹起來,他說,“中國品牌學會”是一家今年在香港注冊的機構,它隸屬于商務部,在內地的辦公地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區,他所在的這個辦公地方是“中國馳名品牌評審委員會辦公室”,目前該辦公室已向國內幾百家具有一定規模、并有3年以上生產歷史的生產企業發了相關的通知。當記者進一步表示,希望能拿一些有關該學會及其舉辦活動的相關文字資料時,這位先生坦言,目前學會還沒有任何文字資料,如果想了解什么內容,可以上學會的網站。那么,在香港注冊的學會能否在內地從事相關活動呢?
于是記者電話采訪了民政部社團司,得到的回答是:在香港注冊的任何社團,絕對不允許獨自在內地開展相關業務,除非其與內地相關部門合作開展某項活動,否則,其舉辦的任何活動都是非法的。
對于“中國品牌學會”在內地企業間開展的“申報首批‘中國馳名品牌’認定活動”,國家質檢總局質量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中國品牌學會”在內地相關業務部門不知情的情況下,開展的“中國馳名品牌”認定活動,是一個典型的亂評比行為。不僅如此,它還公然抄襲《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制定了《中國馳名品牌認定和管理辦法》,并在面向社會的公開網站上公布,這還是一種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行為。
這位負責人再次提醒廣大企業,目前政府允許開展的名牌產品評價工作,只有國家質檢總局授權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組織實施的“中國名牌產品”評價和由各地方質量技監部門及名牌戰略推進辦公室開展的“。ㄗ灾螀^、直轄市)名牌產品”評價。這位負責人還強調指出,企業不管是在知情還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一旦參與了任何亂評比活動,并將這種評比的結果用于產品銷售和宣傳中,都將因為涉嫌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而受到有關部門的查處。為此,企業應睜大眼睛,堅決向各種亂評比活動說“不”。
作者:本報記者 鄭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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