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索要發票合情理 火車上購物憑什么不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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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3日 09:28 法制日報 | |||||||||
周橋蓉 火車上購物憑啥沒發票 經常乘坐國內列車的法學研究生郝勁松,發現列車上出售的食品、飲料、書刊、撲克等物品都沒有發票。在多次要求開具發票未果后,他認為,國家稅務總局對鐵道部及其下屬
嫌偷漏稅款的行為應該進行查處,以便乘客依法取得發票。 郝勁松稱,在2002年7月31日,他乘坐L613次列車,在車上購買飲料一瓶,交錢后要求列車員開發票,列車員稱沒有發票。另外,在2003年11月24日去北京給某單位辦事,乘坐K702次列車,在車上購買飲料一瓶,要求列車員開具發票,列車員告訴他“全國的列車都沒有發票”。后經郝先生一再要求,列車員方給他出具了一張證明材料:“2003年11月24日,K702次列車售該旅客鮮橙多一瓶,單價肆元整,特此證明。售貨人:劉凱。”同時加蓋了列車長張燕的專用章。 雖有了“證明”,但因為不是正規發票,致使郝勁松的差旅費一直未能全部報銷。另外,在以后乘坐不同車次時“火車”均拒開發票,由此郝勁松判斷:全國的客運列車都沒有發票,鐵道部及其下屬的全國各鐵路客運單位有重大偷稅漏稅嫌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給他造成了經濟損失,財產權受到了侵犯。 為此,郝勁松于2004年5月18日與朋友一起去國家稅務總局舉報中心遞交了舉報材料。但過了一段時間,國家稅務總局并沒有回復,由此,郝先生認為國家稅務總局未履行法定職責,所以在8月8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法庭上自己給自己辯護 此前,郝勁松在北京大望路地鐵站花5毛錢上完廁所后,向地鐵站索要“廁所使用費發票”,交涉未果后,他將地鐵公司告上法庭。 作為一個公民,去告國家機構,郝勁松是怎么想的呢?他說:“我是學法律的,我一定要用所學的法律知識來看待中國在向法治社會轉型時期的盲點。但我更喜歡用我是一個公民的身份來看待這些事情,所以我在訴訟狀里并沒有表明我的學生身份。” 打官司的成本很高,他現在作為在校研究生能有這樣的精力來對付這些官司嗎?對此,郝勁松解釋說:“雖然我的告狀成本有些高,但我是中國公民,是納稅人,我應該為國家的發展做點事情。同時,政府機關也應理所當然地為我認真服務,任何黨派、團體、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凌駕于憲法和法律之上,國家稅務總局他沒在法定的期限內給我答復,它的行為是不作為的。” 對于成本問題,郝勁松調侃說,他沒有請律師,“自己給自己辯護,不就節約了一大筆錢嗎?”對于官司成功與否,他表示他非常有信心。 涉稅數額太大所以要舉報 郝勁松算了一筆賬,根據鐵道部公布的數據:2000年全國鐵路客運共輸送旅客10.18億人次;2001年全國鐵路客運輸送旅客10.5155億人次;2002年輸送10.5606億人次;2003年輸送旅客9.726億人次。從以上數據取平均值得出鐵道部平均每月輸送0.85379億人次。 據此推算2004年1月至5月共輸送4.26895億人次。從2000年到2004年5月,中國鐵路客運共輸送旅客45.25105億人次,按平均每人次在列車上購買壹元消費品,共計45.25105億元。按照飲食業營業稅率5%計算,國家稅務總局就應該征收2.26255億元(45.25105億元×5%=2.26255億元)人民幣。 郝勁松強調說,僅從2000年到2004年5月就涉嫌如此巨大金額的偷漏稅,還不包括2000年以前的數字。由于涉稅數額較大,涉案面較廣,因此他特地向國家稅務總局舉報。 對此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工作人員對采訪此事的媒體記者說,他要請示相關領導后才能接受采訪,至于是否收到一中院的傳票,他表示,他不清楚。 對于事件的主角,他的解釋是什么呢?鐵道部政策法規司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如果旅客要求對自己買的礦泉水、食品等在鐵路系統買的東西開具發票的話,只有去所乘坐的列車段的鐵路局辦理,因為每個鐵路局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問及買完食品要開發票的規定有沒有的時候,她解釋說:“這個我不清楚。” 但郝勁松介紹說,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央鐵路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44號文件里,由鐵道部集中交納的中央鐵路營業稅的具體范圍里并沒有涉及關于火車上出售的食品、飲料、書刊、撲克等物品的收入。后經查詢,在該文件里確實如此。 納稅人有索要發票的義務 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咨詢部的工作人員介紹說,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和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消費者索要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經營者必須出具。 他表示,作為具有服務性質的壟斷部門的行為應該是為消費者認真服務的,沒有發票可能是真的,但不能因為沒有發票而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對于某些壟斷部門的不合理行為,我們希望廣大消費者都能像郝勁松這樣拿起法律的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對此,同為在校學生的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生李占科解釋說,每個人要意識到自己不僅是普通公民,而且也是一個納稅人。對于國家的稅收政策要支持,在一些盲區里能發現到稅收的漏洞,是對國家的貢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于川認為,在火車上買東西,作為消費者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商品提供者索要發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義務。國家是納稅人建立起來的,納稅人有索要發票的義務,也只有這樣,國家征稅的時候才能有憑有據,有利于國家正常征收稅收。 李占科補充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給付款方開具發票。在火車上購買東西,只要乘客要求開具發票,他們沒有理由不開具發票,沒有發票的話就涉嫌偷稅漏稅。 不用另類眼光看待此事 對于郝勁松的舉動,社科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會工作者解釋說,社會的發展需要郝勁松這樣的人。這種事發生后不要另類地看他個人和他的行為。他是普通而獨特的人,不同于常規理解的人群。比如一般人遇到缺水缺電,并沒去告水電部門。但他遇到此類事,就要向法院討回公道。 同為社會工作者的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李明具體分析說,郝勁松的行為是積極進步的,現在是中國轉型時期,公民觀念也需要轉型。公民意識的增強,最重要就表現在法治精神的增強。 李老師還強調:“交通部門應該關注民生,火車上不是市場,更不是消費和提高收入的‘市場’,重要的是關注乘客和老百姓的出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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