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霸王條款將在浙江消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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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12日 13:42 人民網-市場報 | ||||||||
施予 沈雁 在銀行的消費貸款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霸王條款讓消費者吃足了啞巴虧。目前,浙江三家銀行率先對其合同條款進行了修改。同時,該市其他銀行也在紛紛行動。有關人士認為,他們的做法在全國范圍內具有示范意義。
浙商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這三家銀行率先對其合同條款進行了修改,其中八份消貸合同已通過了省工商局的備案審查。 浙江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橫行已久的“霸王”在浙江“落馬”,這在全國范圍內都具有示范意義。 三家銀行先對“不平等條約”說不 今年7月30日,省工商局針對13家省級銀行消貸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條款,向它們發出了《修改通知》,到目前為止,已有浙商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杭州分行、中國銀行浙江省分行等三家銀行做出實際行動,其修改后的消貸合同也獲得了省工商局合同處的首肯。 據省工商局合同處張紅勤處長介紹說,“經過修改,這三家銀行消貸合同文本解決了我局通報的、銀行消費貸款合同中普遍存在的八類問題,修改后的合同中,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服務、依法處置抵押物、平等訂立合同的權利,并進一步確定了雙方的違約責任。” 幾家已獲得審查通過的銀行負責人也紛紛表示,去除霸王條款對他們今后的業務發展更加有利。 浙江銀行合同條款修改將全面展開 據工商局有關負責人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除了這三家銀行已率先行動外,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中信實業銀行杭州分行等已將省工商局的修改意見及分行的意見向總行進行匯報,要求組織人員修改格式條款,或授權分行修改浙江省范圍內使用的合同文本;興業銀行杭州分行等已將修改好的消費貸款合同文本報總行審查;另有兩家銀行則已對修改通知書提出意見。 “工商部門已陸續對他們遞交的合同條款進行審核,相信不久后,霸王條款將在浙江消失!”省工商局副局長吳干冰介紹說。 消費者可對消貸合同文本進行監督 據吳干冰介紹,省工商局除為已獲得審查通過的消貸合同核發全省統一備案編號外,同時允許這三家銀行將工商紅盾標志印制在合同文本上,并將盡快于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網站(www.zja-ic.gov.cn)上全文公布合同文本內容,以便廣大消費者查詢。省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銀行使用通過備案文本的過程中,消費者如發現這些合同文本還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的條款,可向省工商局反映,工商機關將會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繼續進行復審。 另外,吳干冰副局長還表示,工商部門將對已獲得審查通過的消貸合同進行跟蹤檢查,對未按規定使用消費貸款合同文本的銀行做出相關處理。 《市場報》 (2004年10月12日 第十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