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助長促銷狂潮 大獎原是一盒山野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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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05日 17:21 新華網 |
新華網沈陽10月5日電 類似“本商場擁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等的“霸王條款”,使得各種促銷活動一浪高過一浪,這是記者近日暗訪黃金周消費市場的一個突出感覺。 幾天來,記者暗訪沈陽市內一些商場、專賣店發現,各種促銷活動可謂花樣繁多,“買100送20元購物券”“摸獎大銷售”“一至五折大甩賣”等等,翻開當地一些都市報,類似的促銷廣告也是做了一版又一版。但無論是店堂告示,還是報紙廣告,最后一句總看到這 樣的字樣:“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某某公司!痹谏蜿柺斜毙械囊患页杏浾呔陀H身體驗了一把“最終解釋權”:花了60多元購物,抽中了4個“只花17元錢,就能購買價值57元名貴中藥”的大獎,然而來到藥店一問,才發現這只不過是一盒山野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商界人士告訴記者,去年底以來,沈陽一家大商場首次搞起“買100送100元”的活動后,各商家便紛紛卷入這場激烈的促銷大戰之中,他自己的企業是被迫加入促銷行列的。由于無法消化因此增加的成本,只能靠“最終解釋權”來為自己開脫(搞點貓膩)。 遼寧大學教授金湛慶認為,商家單方面強加給消費者頭上的“最終解釋權”是一種典型的“霸王條款”,違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平等自愿原則,一旦發生消費爭議,商家總是以保留“最終解釋權”作為擋箭牌來推卸責任。因此,要防止促銷陷阱,應從解決“霸王條款”入手,來規范促銷活動,維持市場競爭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