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經濟適用房有了退稅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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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9日 08:24 北京青年報 | |
余美英/文 本報訊 自9月16日起,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其超標部分核減或退還綜合地價款時有了“退稅單”———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綜合地價款核減(退還)證明。這是記者昨日從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中獲悉的。 該通知規定:按不高于原購房單價出售已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可憑房管部門出具按不高于原購房單價出售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證明及其原購房時的《超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繳款通知書》回執,到原綜合地價款繳納部門辦理退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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