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消協警示切勿掉入消費儲值陷阱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4日 23:03 新華網 |
新華網南寧9月24日電(記者陳瑞華)9月23日,廣西消費者協會緊急發布了2004年第6號消費警示,忠告廣大消費者慎重加入“消費儲值”,切勿掉入“消費儲值”陷阱。 近幾個月來,廣西南寧、欽州、玉林等市相繼出現了“消費積分獎勵”或“消費儲值”之類的營銷模式。 其運營模式是:消費者根據加盟商確定的計點率獲得相應的積分點,達到一定積分點時可獲得獎勵,而且還承諾讓消費者花出去的錢去而復返,可能復返一部分,也可能全部復返,還可能超額復返。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通過消費也能賺錢。 由于這一“營銷模式”很有誘惑力,一些消費者為了獲得回報,出現了不顧實際需要,盲目消費、亂購物等非理性消費行為,有的甚至發展到不購物、不發生交易行為,暗中直接花錢買“點數”,把“消費儲值”作為一條“生財之道”。 對此,廣西消費者協會負責人提醒消費者,運營公司所說的“返利”實際上是一種贈予性質的獎勵。而我國《合同法》對“贈予”行為的規定是:“贈予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予義務”。因此,“消費儲值”所獲獎勵在運營公司經濟狀況顯著惡化時,可以不再履行贈予(獎勵)義務。 這位負責人還介紹說,“消費儲值”容易誘發消費者的“投資性消費”和“虛構消費”。在當前市場發育和消費心理不成熟的情況下,“消費儲值”的高額回報,使眾多消費者容易走進以投資為目的的非理性消費,更多的人則會迷戀“虛構消費”,直接花錢買積分點,博取高額獎金。消費者與熟悉的加盟商家串通,不購物、不發生實際商品(或服務)交易行為,直接用現金購買積分點。這樣回報率已不再是原先實際消費的回報,而是放大了幾倍的回報率,從而使運營商的資金出現入不敷出的問題。 同時,還會出現一些加盟商家暗抬商品或服務價格,推銷劣質、滯銷商品的現象。而一旦營運商出現支付困難,可以單方面自行延長獎勵的發放期限,降低每次獎勵的比例和金額。當消費者發現上當受騙提起訴訟時,會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為此,廣西消費者協會向社會發出警示,提醒消費者不要盲目加入“消費儲值”等類似的營銷模式中去,以免掉入“陷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