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由CCTV《經濟半小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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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國消費者協會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有消息說,它在過去一年時間里,點評出的29條霸王條款,很多都沒有得到回應。甚至一些媒體認為,中消協這是重拳打在棉花上,把自己放在了一個尷尬的位置。那么,中消協點評霸王條款,真的是雷聲大雨點小嗎?我們今天也特意采訪了中消協負責人。
新聞:中消協挑戰霸王條款
中消協從去年開始針對銀行、汽車、房地產等領域提出29條“霸王條款”,社會上反響不小。記者今天從中國消費者協會了解到,消協最新的打算是,對短信服務中的不合理條款進行征集活動。采訪中記者得知最新的信息,短信霸王條款征集活動剛剛開始,信息產業部就已經對此有了回應。
武高漢告訴記者,他也是在幾天前的這個會議上獲得這個信息的。據了解,信息產業部明確要求所有的電信經營商在年底前完成“霸王條款”的自查自糾。顯然,各大電信運營商都不太愿意背上的”霸王條款“的名義。在武高汗看來,自查自糾首先就是要在合同和服務條款上做出合理修改。
記者注意到,此前中消協已經對電信、郵政、商品房買賣、銀行服務和旅游等領域的20多霸王條款進行了公開點評,針對的全部是行業。炮彈開花,從點到面,消協究竟是怎么考慮的呢?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告訴記者,“過去我們受理投訴很被動,你來投訴,我們就受理,你不來,我們就不受理,那么我們現在可以根據消費者個別的投訴和要求,波及到一個行業,若干條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對這些條款進行點評,那么促進經營者進行修改,那么如果接受了,我想就達到了成批的,事先的解決消費者的問題。”
我們注意到,在中消協點評的29條霸王條款中,銀行業就占了6條。它們分別是:1 電話掛失不擔責、生效時間往后延;2 不可抗力隨意用、混淆概念欲免責;3 章程規定單方改、強迫對方受約束;4 柜員機記錄不算數、存款數額銀行定;5 銀行強定保險人、指定律師你埋單;6 抵押貸款購房屋、全額保險才放款。(字幕)面對中消協點出的這些霸王條款,我們得到最新情況是,杭州已經有一家銀行作出了積極回應。
調查:浙江銀行調查
在杭州剛剛開盤的一個新樓盤,市民蔣平看中了這個樓盤的一套房子,他告訴記者,這套房子的總價是50萬元,自己要買必須向銀行做按揭貸款,但是現在他還是要進行全額保險才能貸到款。 蔣平告訴記者,“50萬元的房款其實,我已經交了30萬元了,但是我買保險還是按50萬元,來買這個保險。”
買房按揭必須要全額保險是遭到中消協點評的銀行霸王條款的第六條,張曉露是這家樓盤的營銷總監,他告訴記者,在中消協點評銀行業霸王條款后,為這家樓盤提供按揭的兩家銀行并沒有對條款進行修改。開發商表示:“不做全額保險貸不到款的,作為我們開發商來講,我們自己也覺得這樣不盡合理。”
盡管認為銀行的做法很不公平,而且也知道中消協對銀行霸王條款進行點評的事,但是眾多的購房者對霸王條款只有接受。蔣平說:“不可能不交,你買房子還得交這個錢,因為你要做按揭。”
記者了解到,盡管大部分銀行還沒有修改自己的霸王條款,但是杭州的浙商銀行已經對中消協的點評做出了回應,這家銀行首先修改的就是中消協點評的霸王條款第六條——抵押貸款購房屋、全額保險才放款。浙商銀行行長助理陳春祥表示:“就是保險金額可以協商確定,不是說一定要按照房屋的全價,作為唯一的保險金額。”
按照新條款,以一套價值50萬元的房屋為例,如果貸款40萬元,貸款年限為20年的話,按照相關的貸款利率和保險年費率計算。如果按照以往的做法以房屋的總價或者貸款的本息投保,保險金分別是4500元和5721.13元,而按浙商銀行現在提供的貸款本金保險方法,只需要3600元,比以前執行的兩種保險方法分別少了900元和2121.13元。陳春祥說:“收益是減少了,但是我覺得,關鍵是你推出一項業務,推出一項產品,是否尊重客戶,彼此互惠互利,我覺得最終是要考慮這個問題。”
另外,浙商銀行還對房屋貸款中存在的其他8個條款進行了修改,使這些條款變得更加合理、更多的考慮消費者的權益。但是除了涉及房貸的相關條款外,對中消協點評的電話掛失不擔責、不可抗力隨意用等霸王條款,浙商銀行目前還沒有做出回應。陳春祥說:“對銀行卡方面的一些爭議條款的一些問題,我們已經充分注意到了,我們再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論證。”
浙商銀行是今年8月18日剛剛成立的,目前業務剛剛開展,但是這家銀行表示,他們將盡快地對中消協的其他點評做出回應。浙商銀行的做法已經引起了中消協的關注,前不久,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專程趕到這商銀行進行了調研,他告訴記者,盡管浙商銀行是家很小的銀行,但是它的舉動已經為他樹立了很好的形象。王前虎告訴記者,“如果它認為僅僅是一種壓力,甚至把它誤解為是一種,過不去的做法的話,我想可能它就會失去一個很好的時機。”
浙商銀行率先回應了中消協的點評。雖然它只是一家剛剛開業的小銀行,但它的這個舉動在金融界還是引起了一定反響。我們再來看看記者從浙江省消協了解到的,其他銀行的最新反應。
調查:浙江銀行調查
盡管大部分銀行對中消協點評霸王條款還沒有做出回應,但是在浙江省消協,記者看到浙江省各銀行都曾專門給省消協發過函,對消協的點評也非常重視。這是廣東發展銀行致浙江省消協的函,函中明確表示,分行對格式條款事宜極為重視,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了專題研究,分行領導明確指示要認真對待,盡快解決。其他銀行的函也基本上表達了同樣的意思。浙江省消協秘書長王永木表示:“應當說我們省里的各家銀行都比較重視,幾家銀行的領導親自到我們省消協,來征求意見,來解釋合同方面的一些情況,但是他們感覺到,有一個問題比較難處理,這些合同都是總行制定的,他們沒有權力來修訂這些合同文本。”
在中消協,記者了解到,盡管各大銀行總行還沒有給中消協進行回復,但是,中消協正在按照自己的工作程序與各銀行總行進行接觸。對事情的發展,中消協還是表示了自己的樂觀態度。中消協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陳劍告訴記者,“事情都在具體操作過程中,有些事情我們是會做,但是現在還不方便向社會公布。”
看來要說銀行沒有回應也是不確切的。其實,很多銀行都和消費者協會有了初步的溝通。雖然,離問題的解決還有很長的距離,但無論是消協還是銀行,畢竟都邁出了第一步。除了針對金融業的一些條款之外,消協最近對旅游業中霸王條款的點評,也引起了很大反響。尤其是現在,十一黃金周即將到來,很多準備出門的人,擔心自己會不會落入霸王條款的陷阱。那么,旅游行業對中消協的點評有沒有最新反應呢?
出門旅行本來是件開心的事,但因為遭遇旅行社的霸王條款,而讓消費者啞巴吃黃連的事也不少見。臨近十一黃金周,繼中消協之后,北京市消費者協會也公開點評了北京市9家旅行社的霸王條款。我們的記者就此北京進行了采訪。
新聞:北京市旅游局回應霸王條款
在北京市昌平區消費者協會,記者看到了一份旅行社和消費者簽訂的合同,里面注明:在不減少景點的前提下,旅行社保留對行程進行調整的權利。北京市消協認為這一條款意味著旅行社可以單方面變更合同,改變已定好的旅游線路,這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此外,消費者強烈表示不滿的霸王條款還有:“由于旅行社組團人數不夠而不能成行的,旅行社可變更出團日期,旅游者可以選擇退團,但仍需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并支付30%~80%的賠償金。”這就是說,由于旅行團的原因造成了旅游日期的改變,所發生的費用,要游客來承擔,并支付賠償金。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這次點評還有一項內容就是針對國內旅游合同的,盡管僅對9家旅行社進行了點評,但是9家旅行社的霸王條款卻反映了國內旅游市場普遍存在的問題。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表示,國內旅游長期以來一直沒有規范的格式合同,是出現霸王條款的必然。因為,目前開展國內游的旅行社,都是使用自己內部制訂的所謂的格式合同。
針對北京市消協提出的問題,被點評的旅行社絕大部分持沉默的態度,但是旅行社的主管部門北京市旅游局,對消協的監督和建議表示認可,一份由工商局和旅游局共同監制的國內旅游合同范本,十一過后即將出臺。
北京市旅游局對消費者協會的積極回應,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好消息。不過我們也注意到,中消協提出的29條霸王條款,至今半數以上沒有修改。有法律專家認為,消協沒有訴訟主體資格,它的點評只是社會公共機構的評論,沒有法律約束力。那么,消協如何讓自己對霸王條款的點評真正發揮作用呢?我們今天也專訪了中消協副秘書長武高漢。
專訪:武高漢沒有回應怎么辦
記者:從去年開始到現在,所點評的行業大概還有一半,沒有做出答復,這種現象為什么會產生呢?
武高漢:我個人覺得,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一個規定,特別是經營者做出的規定,也會有他的依據和根據,那么現在有一個,新的意見說它不合理,他們還是得有一個思考的過程,有一個和法律對照的過程,有一個和理論,和實踐比照的過程,那么我個人覺得,中消協乃至社會,應該給經營者適當的時間。
記者:如果說這些企業堅持自己的意見,不做修改和調整的話,中消協還能有什么辦法促進他們進行修改?
武高漢:任何事物,都不以人的意志為準,一件事改或不改,都是規律在那定的,如果符合規律的話,他不改不行。
記者:為什么?
武高漢:比如說隨著經濟的激烈,那么別的人改了,他不改他就會丟掉市場,丟掉消費者,所以我個人覺得,改是一個時間的問題,而不是改不改的問題,肯定得改。
記者:如果說短時間之內或者說在我們,希望的時間之內,沒有改的話,有沒有其他的一些方法,來促進他修改的過程?
武高漢:如果有個別的經營者,對個別的明顯違法的,格式化條款堅持不改的話,我想我們還會有其他的方式方法,比如說我們可能會,給政府的有關部門寫報告,建議政府出面,幫助他們來或者是督促他們,來改正這些,不合法的不合理的,格式化條款,也就是說下一步,與相關行業的主管部門進行接觸,督促這些行業,做出修改的方案是我們的主要方法之一,我想社會團體應該是在促進民主和法制的進程中,發揮它積極的作用,你比如說消費者提意見,就是民主,那么消費者要求索賠,獲得成功就是法制,那么消費糾紛或者說消費合同,因為13億人人人都是消費者,每一個人在一天之中,都離不開吃穿用住行,那么他們之間的契約或者是合同是數不清的,有的是口頭的,有的是書面的,那么在這個領域里,無時無刻在考量著這個社會的誠信度,在考量著這個社會的民主進程和法制進程,從表面看我們都在為一個又一個的,普通消費者解決一個一個,很小很小的問題,但是每一個小問題,都關乎誠信民主法制。
雖然還有一些行業對霸王條款還沒有作出積極的回應,但中消協就是消費者的代言人,面對它發出的聲音,任何行業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見,可以最終尋求法律的途徑來解決問題,但這種聲音畢竟不能忽視。
記者:王亞丹 詹麗清 王朝陽 孟慶海 周人杰 沈竹 杜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