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歐洲游天價押金嚇退游客 每人交10萬現金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22日 17:02 法制晚報 | |
“十一”黃金周的歐洲團報名目前已經全部完成。記者今天從北京幾家旅行社獲悉,“十一”歐洲游并未出現旅行社所預期的火爆之勢。據了解,歐洲游一道高達3萬至5萬元的巨額現金押金的門檻已擋住了部分游客前往歐洲的腳步。 昨天,記者從京城十幾家旅行社均得到“必須交現金押金”才能夠報名歐洲游的答復。根據歐洲各申根國家簽證政策的不同,游客要拿到赴歐簽證必須向大使館出示至少3萬元的 定期存款證明,要求至少凍結3個月,以證明游客的資產狀況。而除存款證明之外,現金押金又成為第二道“通行令”,現金押金不一定指大筆大筆的現鈔放在旅行社處,也指銀行現金轉賬、發票寄存等方式。但這不是外國大使館要求的,而是旅行社收取以防游客非法滯留的。一位山西大姐告訴記者,她為了陪兒子考察一下法國的留學環境而參加了歐洲旅游團,但旅行社因為他們是外地人,要求每人收取10萬元的押金。各種證明材料證明他們母子倆不存在移民傾向后,20萬的現金押金還是一分不少地交到了旅行社手中,他們才最后參團出發。記者從旅行社了解到,對非北京戶口的游客收取高額押金非常普遍,特別是東北三省、廣東、浙江更成為赴歐的敏感地區,押金起價5萬,多為8萬、20萬元。 不僅是外地人,如果是單身男女參加歐洲團,也要交納高達10萬元的現金押金,特別是二十幾歲的單身青年,更是必交無疑。一位旅行社歐洲處人士告訴記者,押金數額沒有統一要求,但似乎已在業內成為通則,對外地人和單身的人收得高,也是憑著旅行社經營出境游十幾年的經驗作出的判斷。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旅行社收押金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如果他們組團中有一個客人在境外一個歐洲國家非法滯留了,其它歐洲申根國家可能都將聯合起來對旅行社處以“停簽3個月、半年或1年”的處分,這將給旅行社帶來巨大的損失。而且,如果非法滯留客人在境外被發現后,遣返費用也由當時組團社來承擔,旅行社不得不以收取高押金來減少經營風險。旅行社收取押金的第一目的絕不是為了收錢,而是為了防止因此帶來的巨大經濟損失。(記者王立莉 實習生 張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