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曹吉根)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轉發了《關于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用3年時間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檢驗技術把關、社會監督支持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格局,在全國率先構建比較完善的特種設備安全工作體系和責任體系。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人介紹說,這一意見是浙江省在系統總結改革開放以來,
特別是最近4年來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形成的,最大的特點在于實現了特種設備安全社會責任的具體化,明確了企業、政府、主管部門、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各自所應當承擔的責任。
意見強化了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在安全工作中的主體責任,明確指出特種設備從業者、使用者的法定代表人是設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單位要對所生產的設備的性能負責,使用單位要保證必要的安全投入,嚴格按照規定的制度管理運行設備、及時消除隱患。要求企業將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列入入廠教育和三級教育中,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
意見明確指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是各級政府承擔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務和內容。要求各級政府督促監管部門履行職責,為監察工作提供工作經費,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監管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要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積極配合、協助開展管理工作。對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的嚴重事故隱患,當地政府要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予以處理。
意見明確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管責任。要求在特種設備普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重點設備、重點單位和重點區域的監管工作,對土鍋爐、學校鍋爐以及游樂設施要定期檢查,常抓不懈,建立重點單位的設備注冊率、檢驗率,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和事故隱患整治率的定期通報制度,要根據本地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罐車、碼頭吊、簡易升降機等特種設備隱患專項整治,加強對許可證的取證后管理,及時取消不合條件的單位的許可證。
意見同時也對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在特種設備安全工作中所應擔負的責任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作者:記者 曹吉根
(來源:本站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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