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龍”服務不該搭車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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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6日 10:18 中國質量報 | |||||||||
“一條龍”服務的便民措施非常多,有些便民措施確確實實為百姓著想,減少了繁瑣手續,讓消費者少跑了許多冤枉路,為消費者提供了快捷、優質的服務。但目前,有一部分經營者、中介服務機構在“一條龍”服務的幌子下,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不考慮消費者是否真正需要服務,強行推行“一條龍”服務。“一條龍”服務下的陷阱,很多消費者是搞不清的,河南省平頂山消費者協會指出,這種行為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
如上海某著名汽車公司從1998年開始,允許本公司職工購買自己生產的轎車。為使職工減少購車過程中的各種繁瑣手續,在辦理貸款、保險、上牌照時,該汽車公司與銀行、保險公司、車輛管理所聯合搞“一條龍”服務。職工在購車時,只要繳納一定費用并在貸款合同上、保險合同上簽了字,就可以拿鑰匙提車了。此舉確實方便了購車職工,但銀行、保險公司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在推行“一條龍”服務過程中與貸款購車職工簽訂的格式合同有剝奪消費者“選擇權”的嫌疑。格式條款合同規定:購車職工向銀行貸款,就必須到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并且格式合同中又規定了凡貸款購車者必須投保4個險種(即: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輛搶盜險、自燃損失險)。而當時國家有關車輛保險的規定,只要求必須保二種險(即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其他險種可由購車消費者自行選擇。顯然,這兩份銀行的貸款合同和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絕大部分購車職工在沒有認真細看條款的情況下就匆匆簽了字。到第二年續保時,發現自己的車輛保險金額比沒有申請貸款購車職工的保險金額多2000多元,到此時他們才發現已掉進陷阱。于是,有很多貸款購車職工向消協投訴,但此時消協已很難幫這些購車的消費者討回公道了,因為合同已生效并履行了。好在上海市政府在2001年1月1日出臺了《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所以,在2001年后,該汽車公司5000多購車職工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 “一條龍”服務下的捆綁收費,搭車收費,也常使消費者搞不清楚哪些費用是應該繳納的,哪些費用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性繳納的。例如: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在拿到新房鑰匙前,一下子要繳納十多項費用,而且必須繳納,無選擇余地。這些費用是:房款、稅金(包括印花稅等)、進房費、代辦產證費、代收維修基金、預收第一年物業管理費、代收垃圾清運費、代收晾衣架費、“一條龍”服務手續費等等。如果消費者購買的是二手房,收取的費用更多,因為還要增加中介費、評估費等等。從中可以看出,有些費用消費者是可以根據實際需要來選擇繳納的。但推出“一條龍”服務的單位,往往不允許你有所選擇,除非你不要鑰匙。有些消費者雖然有意見,但為了息事寧人、省去麻煩,違心地繳納了全部費用。這實際上是另一種形式的剝奪消費者選擇權的“一條龍”服務。 目前,推行“一條龍”服務的地方有很多。購車、驗車有“一條龍”服務;辦證、辦照有“一條龍”服務;二手車、二手房過戶有“一條龍”服務;貸款、保險有“一條龍”服務;申請裝煤氣、用水、用電等有“一條龍”服務;甚至每年的驗照、驗證都有“一條龍”服務。 據悉,推出這些“一條龍”服務的部門有些是壟斷行業,有些是行政部門下屬的中介機構。更有甚者,有些行政部門人為地去成立一個屬下的中介機構,讓本來應該由政府行政部門無償為消費者服務的項目,讓中介機構去做,并從中收費。還有些行政部門在驗證、驗照過程中搞捆綁收費,搭車收費,使老百姓意見很大,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作者:梁 悅 (來源:本站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