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終結汽車霸王條款 消費者購車有了指南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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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5日 13:55 法制晚報 | |||||||||||||
汽車隨車資料示范文本即將推出 消費者購車有了指南針 本報訊 (記者 戴志悅) 針對目前部分隨車文件不規范,“霸王條款”隨處可見的情況,中消協擬制訂一份汽車隨車資料示范文本,以打破汽車企業在制訂隨車文件中根深蒂固的行業慣例,刪除其中對消費者極為不利的“霸王條款”。這是昨天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的。
據了解,去年7月份,中消協組織了汽車隨車文件點評活動,共收集了24個生產廠家47種品牌汽車的隨車文件,最終認定其中有10項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悖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霸王條款”,并進行了逐條點評。該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由于汽車企業制訂隨車文件的一般都是公司的法律工作室,其代表的完全是廠商的利益,因而出現了一些與現代法律相抵觸的內容,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汽車隨車資料的內容實際是車主與汽車廠家的一種約定,其作用與買房時的購房合同、租房時的租賃合同差不多。該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尚無一份標準化的隨車資料,這就使得企業在制訂隨車資料時無統一的規范,在制訂一些較為敏感的內容時往往是按照行業慣例來進行,而不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制訂一份公平公正的隨車資料。中消協決定將制訂一份汽車隨車資料的示范文本,以填補汽車行業的這項空白。 據介紹,這份隨車資料示范文本將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及各方代表進行論證。原來汽車資料中的“霸王條款”將在文本中予以廢除,并盡可能地將消費者應享受到的權益全面、細化地加以明確。該負責人表示,這份標準化的汽車資料雖然并不具備法律的強制效力,有些汽車廠家也許并不一定會采用,但是消協推出的這份隨車資料示范文本至少可以做到的是,讓消費者在買車時對自己應享受到的權利心中有數,并使之成為購車時與廠家協商的依據。 汽車十大“霸王條款” ①廠商的終極責任是修理產品; ②任何情況下不得以說明書的數據、插圖及說明為法律依據向本公司提出任何要求; ③最終解釋權歸廠家; ④廠商對易損件不承擔質量擔保責任; ⑤進行質量擔保而發生的間接損失,生產者不承擔責任; ⑥只能在廠家指定點維修;不在指定點維修,廠家不承擔質量擔保責任; ⑦消費者擅自進行了任何汽車改裝,廠家將不承擔質量擔保; ⑧零部件保修期不順延; ⑨使用說明書與汽車配備不符; ⑩指定銷售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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