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民辦學校借口勤工儉學誘導未成年人打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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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4日 11:27 新華網 | |||||||||||||
新華網南昌9月14日電(記者張敏)對于未成年的孩子來說,暑假的記憶充滿快樂和溫馨。但對于江西省銅鼓縣15歲的女孩張麗來說,初三畢業后的這個暑期卻帶給她太多的勞累,社會給她的第一印象是沉重的。江西省教育廳的查處情況顯示,江西有個別民辦中專或職業學校,居然以“勤工儉學沖抵學費”的名義招入了大量和張麗相似的農村初三畢業生,再將這些未滿16歲的新生集體輸送到沿海省份“打工”。
在這個夏天,孩子們承受的是遠超出他們身心承載能力的“生命負荷”…… 學生:“每天工作10多個小時,同學們哭著想回家” 張麗家在偏遠的農村。6月份全省統一的中考剛結束,就有幾所民辦院校的老師來鄉里鼓動初三畢業生們報考他們的民辦院校。其中,一所江西宜春的民辦中專院校開出的條件極為誘人:“學校可以安排新生做暑期工抵學費,月薪600至800元。”這樣的條件對一個貧困的家庭來說是極具誘惑力的,對解決子女教育經費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做滿兩個月,就能抵上新學年三分之一甚至一半的學費。就這樣,張麗成為這所學校的新生,并于7月份和40名同學一起,被校方送到了深圳寶安一家電子零件廠工作。 迎接孩子們的竟是繁重的工作和惡劣的生活條件。張麗向記者展示了自己做插件工作時被刺破的手指,怯生生地說:“我們每天除了8小時正常工作時間外,晚上經常要加班到12點,同學們都哭著打電話回家說累得受不了。”張麗的同學大都15歲左右,最小的僅13歲。 張麗的父親告訴記者,女兒在那里吃住條件都很差。12個人擠在一間房里,喝的是有怪味的水,吃的是難以下咽的飯菜。“我們心疼孩子想接她回來,但老師總在電話里推托。”張麗的父親覺得徹底受騙了,幾乎要與學校的老師“以性命相搏”,孩子這才得以回家。 記者還走訪了在宜春另外一所民辦學校就讀的新生和家長,發現這種組織新生外出務工的現象同樣存在,而且學校在出發前居然專門召開過會議,要求所有學生都統稱自己“年滿16歲”以避免檢查。年僅15歲的新生小鐘告訴記者,他們一行80人,在6月份就被送到東莞一家玩具廠,經常被要求工作到晚上12點,“每天最渴望的事情就是睡覺”。一位姓時的家長也向記者證實,自己的兒子在東莞一家電子儀器廠工作,每天都要干11個小時。 專家:校方廠家利益為重 新生務工凸顯政策空白 由于大部分新生是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甚至有相當數量仍是不到16周歲的孩子,他們普遍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校方和廠方就利用這一點獲取了種種不法利益。為節約開支,學校竟然安排80名學生共乘一輛只有40個鋪位的長途汽車;學校還收取每個新生數量不等的押金,甚至代領了所有學生的薪水;廠方提供給學生的每月底薪一般僅有400至500元,加班費最低的每小時僅有1.8元,甚至達不到內地最低工資標準。為此,記者走訪了相關的學校和專家,探究誘使這些學校或企業使用未成年人務工的原因。 宜春華東科技學校校長鄧軍向記者坦陳,這是招生混亂、無序競爭的表現。他稱,一些外地、外省的院校,從去年開始就打著“勤工儉學”的旗號吸引走大批江西農村生源,“如果學校不以此為入學的優惠條件,就很難保證充足的生源。” 江西省勞動廳勞動監察處處長段明其認為,這是由于沿海用工緊缺情況出現后,用工目標發生轉移產生的新的社會問題。這種低年齡的新生相對普通工人有更多的“優點”:便于“管理”、報酬更低、學校能夠大批組織等。因此,一些沿海不法企業主就可能會通過“學校組織提供勞動力,廠方付給相應管理費”等形式,直接從學校獲取成批學生充當廉價勞動力,解決“民工荒”的問題。 江西省教育科學研究所所長譚虎則認為,組織新生外出務工仍屬一個教育領域的新課題。由于目前教育管理部門尚無區分“童工”和“勤工儉學”的政策,很多生存狀態不容樂觀的中專學校正好利用了這一政策盲區,投農村一些貧困家庭“所好”。如果不對這種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學校在某種程度上極有可能從“勞動基地”演變成“童工輸出點”。 職能部門:堅決查處 警惕蔓延 譚虎認為,由于中專生源主要來自農村,農村客觀上存在信息不暢通、認識不足以及家庭生活相對貧困等原因,易被學校以“勤工儉學”誘導。組織新生集體外出務工的做法,將會對未成年人尚未發育完全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對其世界觀、人生觀的形成留下難以愈合的傷疤。同時,由于勞動保護不當,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受傷害,并易引起學生、家長、學校和企業的矛盾,誘發一系列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對于少數民辦學校組織未成年人務工的情況,江西省教育廳表示了明確而堅決的查處態度。宜春市教育局早在7月5日就專門下文,指出“個別民辦學校組織2004年招收的新生外出見習,實際上是變相打工,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并要求學校在10日內“將送出的新生全部收回”,并嚴禁再犯,否則對“情節嚴重的,取消招生資格、收回辦學許可證,學校停辦”。目前,江西省教育廳已經責令宜春市教育局處理了有關民辦院校。 據江西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小南介紹,江西省教育廳已經在查處個別學校的同時,向全省所有民辦、公辦中專或職業學校發出緊急通知,嚴厲禁止類似違規違法行為。如有再犯,將果斷取消違規學校的招生資格,徹底斷絕這一非法渠道。 另外,江西省教育界專家和一些學校負責人認為,組織新生到沿海打工是一個應該引起高度重視的新問題,目前類似違規現象在全國仍處蔓延狀態。除宜春的個別學校外,外省多所中專學校都存有類似違規違法行為,涉及未成年人眾多。因此,必須加強普法宣傳,教育部門與勞動部門聯動互動,才能使這一新出現的社會問題得到及時解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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