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賃合同起糾紛 近百名官員旁聽民告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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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13日 19:46 法制晚報 | |||||||||
公房租賃合同起糾紛 西城區人民政府成為被上訴人 本報訊(記者 王婷婷)今天上午9時,一中院公開審理了一起公房租賃合同變更的二審行政訴訟案,92名正在國家行政學院學習的省部級領導前來旁聽了此案。 庭審現場
8時30分左右,92名來自行政學院“省部級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的學員已經來到旁聽席上,其中包括北京市副市長牛有成、司法部副部長張軍,還有來自全國各地行政機關的省部級政府官員。 其中的一名學員告訴記者,行政學院今年舉辦了“依法行政”專題培訓班第三期,培訓班主要學習行政訴訟程序、行政許可法,依法行政在實踐中出現的問題,以及如何避免。現在課程已經基本結束,今天來到一中院隨機聽取一個行政案子,來加深對培訓內容的理解,更加清楚政府和行政機關怎樣嚴格依法行政,避免因行政不規范、甚至違法行政被訴上法庭。如果依法行政被起訴,在法庭上也能講清楚,維護法律的尊嚴和行政的權威。 今天擔任審判長的是高級法官、一中院副院長李新生。他曾任高院行政庭庭長,長期從事行政審判工作,后調到一中院擔任副院長,主管行政審判工作。 在這起行政案件宣判結束后,李新生法官表示,雖然這起因公房租賃糾紛的案件情節簡單,但涉及了婚姻法、民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以及政府行政職權的行使等眾多法律關系和社會倫理道德問題。截至記者發稿時,此案還在審理中。 案情回放 梁春元有2間承租的公房。1972年,梁春元妻子和大女兒的戶口遷入了該址,1982年梁春元病故,他的妻子此后在此長期居住。1986年2月,二女兒的戶口又遷入該址。同年9月,二女兒在他處取得一套兩居室的住房。 1987年12月,原西城區房屋土地管理局將該址2間公房的承租人由梁春元變更為二女兒。 大女兒認為此變更不合理,起訴到法院,經審理,一審法院判決西城區房屋土地管理局與二女兒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違法。二女兒不服,上訴至一中院。因西城區房屋土地管理中心是由西城區人民政府設立的被授權經營國有資產(包括直管公房的經營、管理、服務工作)的事業單位法人,因其不具備行政訴訟被告的主體資格,故本案由西城區人民政府出庭應訴。一中院將主要對被訴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