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冒名被退被保險人狀告保險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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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9日 08:04 中國質(zhì)量報 | |||||||||
自己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并未丟失,可20萬元的保單卻被人冒名退保。不明所以的被保險人李先生只得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2002年12月14日,李先生與某保險公司簽訂了人身保險合同,內(nèi)容大致為“保險期為5年,李先生需要交納保費20萬元,每年可分得紅利,保險公司對李先生承擔(dān)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zé)任等”。當(dāng)日,李先生的父親就向保險公司付清了20萬元保費。2004年8月11日,一個
原來,在2004年8月3日這天,一位自稱李先生的人在兩位女士的陪同下來到保險公司,說因家中有病人急需用錢,要求辦理退保。工作人員在核對了其保險單正本、本人身份證后,確認其手續(xù)齊全,便為他辦理了退保手續(xù),共退其保費190000元、紅利1750.4元、紅利利息27.81元。李先生一頭霧水。自己的家中從未被盜,身份證也未曾丟失,誰又能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去冒名退保呢?自己的家人沒理由這樣去做,如果是外人撿到保單,制作假身份證去冒領(lǐng)退保費,那自己身份證上的信息旁人又是怎樣知道的呢?李先生認為,自己與保險公司簽訂的保險合同生效后,只有自己才有權(quán)和保險公司解除合同,而保險公司卻與他人辦理退保手續(xù)的行為應(yīng)無效。于是他一紙訴狀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確認其與他人解除保險合同的行為無效,并判令保險公司為自己補辦保單。北京市房山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作者:一 文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