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不到一分鐘收費八元?“停一秒鐘也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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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7日 00:01 金羊網-羊城晚報 | |||||||||
剛拿到停車卡就因有急事要離開,電腦計費系統收錢沒商量? 本報訊 記者魯釔山報道:昨天下午,廣州讀者莫先生致電本報,稱其在環市東路某停車場停車不到一分鐘,卻被收了八元的停車費。 莫先生說,他日前外出購物,將私家車停放在某地下停車場。不料他剛剛領到停車
記者于昨天傍晚來到莫先生所說的停車場,該停車場的工作人員表示,顧客領走了停車卡,計費系統就已經啟動,顧客只要是在拿到停車卡之后想取車離開,都要付費,哪怕前后只差一秒鐘。“計費系統就是這么設置的,我們也沒有辦法。如果我們不收他的費,這筆錢只能我們自己來補。”工作人員頗為無奈地說。 收費標準差別大 記者隨后又走訪了市內多家停車場,發現很多停車場有“15分鐘內離開不收停車費”或“30分鐘內離開不收停車費”的規定,也有少數的停車場明確規定“停車少于一小時的按一小時收費”,還有的與莫先生所到的停車場情況相似,車主拿到卡后再離開就要交錢,交錢多少由停車場自己定,各停車場之間收費標準差別很大。 市場調節價沒亂收費 記者隨后致電廣州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該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廣州市內各停車場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三種管理方式。根據《廣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規定,進入居民住宅小區停車場、商住樓停車場不超過30分鐘的,進入寫字樓、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進入機場、車站、碼頭、旅游景點配套露天停車場停車不超過15分鐘的,一般免收停車服務費。但該處人員同時表示,由于商場、酒樓等屬于市場定價范疇,所以也可以不設此項免費服務,但需要上報物價局,并把這一情況寫入標價牌。據此,莫先生所到停車場的收費符合相關標準,并沒有亂收費。但該停車場沒有把收費標準的標價牌放置在顯眼位置,也違反了有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