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名牌”出籠質疑:名牌究竟該由誰來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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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9月03日 08:27 北京青年報 | |||||||||
袁祖君/文 2004年的271個“中國名牌”始出籠就遭到質疑 本報訊 2004年的271個“中國名牌”始出籠,即遭到學界的質疑。專家學者表示,中國名牌評選涉嫌違法,但相關機構回應:“名牌評選是國務院賦予的職能。” 前天,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
評選是否具合法性? “如果中國名牌戰略推進委員會(下稱‘名推委’)真把評選名牌作為一項制度推進的話,我們就要質疑它的合法性,”曾參與《行政許可法》等多項國家立法工作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樹義對中國名牌評選的合法性提出強烈質疑,“我們要問這有沒有取得準生證?設定名牌評價的權力來源于哪里?” 對于質疑,昨天“名推委”有關負責人作出回應,拿出《中國名牌產品管理辦法》中的解釋說,“中國名牌評選依據的是《產品質量法》、《質量振興綱要》和國務院賦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能。”并稱:這是國務院為加強中國名牌產品的監督管理,規范中國名牌產品的評價,推動企業實施名牌戰略,引導和支持企業創名牌,指導和督促企業提高質量水平,增強我國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的做法。 但今年7月1日實施的《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才有權力設定行政許可。而《產品質量法》中并沒有提及“中國名牌”一說,同時《質量振興綱要》不是法律或行政法規。 張樹義教授認為,質檢總局在組織這個名牌推進工作的時候必須要先找出法律依據,如果沒有法律依據,那就等于是私自設置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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