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實行分時電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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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0日 13:11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 |||||||||
本報訊 (記者 賴志凱) 8月25日,海南省發展與改革廳下發了《關于海南省實施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規定從9月1日起,高峰時段電價在平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60%,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時段價基礎上下浮40%。 這次實施峰谷電價范圍為海南省電網供電區域內的大宗工業用電、100千伏安及以上的經營服務業用電、非工業及普通工業用電(不含鐵路、醫院、部隊、學校、黨政機關、自
據悉,實行分時電價后,居民生活用電電壓等級在1KV及以上,高峰時段電價為0.917元/千瓦時,平時段電價為0.58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價為0.356元/千瓦時;居民生活用電電壓等級在1KV以下,高峰時段電價為0.949元/千瓦時,平時段電價為0.6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價為0.368元/千瓦時。經營服務業變壓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高峰時段電價為1.269元/千瓦時,平時段電價為0.8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價為0.488元/千瓦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