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帶飲料進商場被指為“霸王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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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30日 10:17 北京青年報 | |||||||||
文/ 沈蔚 陳鵬庭 全國首部商場管理標準8月28日起正式在上海百聯集團旗下的21家百貨商廈和約100家大賣場逐步推行。推行首日,標準中關于禁止攜帶飲料進入商場的規定即被市民指為“霸王條款”,引發了爭議。制定該標準的百聯集團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員表示,將吸取市民意見修改標準。
市民:以后是否連自己兒子的奶瓶也不能一起帶進超市 據上!肚嗄陥蟆穲蟮溃瑢τ诓辉试S攜帶飲料食品進商場和賣場的規定,消費者質疑紛紛,稱這兩條規定為“霸王條款”。至28日晚6點,記者在某網站上看到,對百聯集團推出此規定新聞的評論已達519條,多數持不贊成態度。 有市民表示,一大瓶水先要在商店門口喝完才能進去,商場的規定減少了自己管理的難度,但剝奪了消費者的權益,給消費者購物帶來了很大不便。有市民說:“以后是否連自己兒子的奶瓶也不能一起帶進超市?” 記者就此咨詢上海市消保委辦公室,相關人員表示:消保委對此尚無明確規定,但企業標準只對內有約束,企業標準產生涉外約束力,對消費者構成影響就不合適。 相關公司:公司制定這一規定并非是有意要做“霸王” 8月28日下午,記者撥通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王偉杰先生的電話,王先生稱,公司方面已經注意到各方的批評意見,但公司對這一規定引起市民如此巨大的反感實在出乎意料,公司制定這一規定并非是有意要做“霸王”。 王先生表示,制定者本意并非一律限制食品飲料入內,“《標準》考慮限制的主要對象是冰淇淋和刨冰等敞口式冷飲,這些冷飲對環境影響大,但我們相關的規定措詞簡單化,對于這一規定產生的負面做用考慮不足”。 公司負責人:措詞簡單將作修改 王先生稱:《標準》主要著眼于保安行為規范化,商場管理標準化,至于對標準化后的保安管理行為對消費者權益造成的影響,考慮不足。公司會積極吸取市民意見,在《標準》推行過程中不斷加以改進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