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紀沒得到學位證書 河南一學生狀告母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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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22:20 新華網 | |||||||||
新華網鄭州8月26日電(郭益民 王恒濤) 河南省中原工學院學生王華盛因在校期間有違紀行為,今年畢業時學校拒絕授予其學士學位證書。王華盛提出申請遭到拒絕后,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26日,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例教育行政糾紛案。
據介紹,2000年9月至2004年6月,就讀于中原工學院的王華盛學習刻苦,成績優良。因為家庭困難,每月只有200元生活費的他,無法到食堂就餐,在宿舍使用電爐做飯。2003年12月2日在學校宿舍使用電爐時,被學校發現,給予記過處分。受處分后,王華盛不再使用電爐,但經常食不裹腹。2004年3月12日下午,王華盛兩次暈倒在宿舍樓的廁所和走廊內,并被送進醫院搶救。 2004年6月,王華盛畢業時,學校認為王華盛屢教不改,多次在宿舍內使用違章電器,依照相關規章及學校學生手冊的有關規定,只給王華盛頒發畢業證書,不授予學士學位。王華盛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學校授予自己學士學位。中原區法院受理后,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由于原告與被告雙方觀點對立嚴重,當日法院開庭后沒有當庭宣判。 據中原區法院的法官介紹,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一項新的司法解釋,將把高校招生、學歷發放、教師資格、學生退學等方面發生的教育糾紛納入行政訴訟范疇,不再只是由教育行政部門調解處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