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原區委書記梁柏楠涉嫌受賄受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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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16:53 新華網 | |||||||||
新華網廣州8月26日電(記者 王攀)因涉嫌受賄,廣州市番禺區原區委書記、政協主席梁柏楠26日在廣州中院出庭受審。廣州市檢察院指控,從1993年至2003年案發時止,梁柏楠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共計人民幣139萬多元、港幣21萬元、美金2.88萬元。 檢察院的指控書說,梁柏楠特別熱衷于與“大款”打交道。包工頭莫某從1993年起,先后向梁柏楠行賄人民幣26萬元;此外,還以旅游名義向他行賄港幣12萬元、美金2萬元。
此外,梁柏楠還善于利用權錢交易和其他方式受賄索賄。1996年,南沙開發區清理土地,使梁柏楠掌握了一批土地指標審批權。在收受新宏基房地產公司經理梁某賄送的10多萬元好處后,梁柏楠無償調撥了100畝土地指標給該公司使用。梁某用其中70畝土地證到銀行貸款1100萬元,全部用于非法經營,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