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莫“作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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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6日 07:48 中國質量報 | |||||||||
在時下熒屏熱播的各類抽獎、大賽及頒獎晚會的直播節目當中,“公證員致公證辭”似乎早已成為一道必不可缺的主要程序。你看:公證員們頭頂國徽,身著制服,表情端莊,說話嚴謹,以不可置疑的可信度充當了正義與公平的化身。但是,也有少數“有心”的觀眾和抽獎者心存疑慮:公證人員能否像他們說的那樣“恪盡職守”、“依法公證”?他們會不會充當某些活動標榜自身“公正”與“合法”的作秀“幌子”?發生在西安的寶馬彩票大案,有關公證人員的“精彩”表現著實讓我們大開眼界,同時也充分證明了上述“多心”與“疑
公證業務由來已久,并且有著光榮傳統。眾所周知,公證員的職責即代表國家行使公證權,依法證明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其最終目的在于“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不受侵犯”。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實施進程,我國的公證行業也得到了長足發展,在“解憂息紛”、“依法維權”、“維護穩定”等社會效益方面真正起到了積極作用,國家公信力也相應得到了提高。但還應看到,基于法制觀念的淡薄和少數單位和個人“作秀”心理作祟,“公證”這一國家法定公信力的象征,在某些地方的某些人的心目中甚至逐漸蛻變為實施違規違法行為的遮羞“幌子”和“裝潢”招牌。極少數公證單位及其公證從業人員基于利益驅動,對國家賦予自身的神圣職責敷衍了事甚至視同兒戲,給別有用心之人造成可乘之機,干擾甚至破壞了正常的經濟和社會秩序,不僅嚴重損害了公證業務的良好聲譽,而且使國家公信力在群眾的心目中大打折扣! 有人說,公證是一個法制國家公信力最基本的象征。試想,如果這“最基本的象征”都形同虛設,表里不一甚至縱容作惡,那么,老百姓該到哪里去尋覓“普照人間的法律陽光”呢? 作者:雷 敬 (來源:本站原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