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劣質奶粉銷售商再成被告 遭索賠25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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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21:34 新華網 | ||||||||||
新華網合肥8月25日電(劉穩梧、閔霆計) 繼阜陽市工商局周棚工商所兩原副所長被判刑后,該市偽劣奶粉事件中的銷售商張俊田日前又成為民事賠償的被告。原告張某要求張俊田及阜陽友芳食品有限公司共同賠償各種費用25萬余元。
原告張某之女蓉蓉2003年4月出生之后,一直單一服用從該市潁泉區周棚辦事處張俊田開設的聯華超市購買的“綠元牌好寶貝1段”奶粉近50罐,直至該嬰兒死亡前入院治療。原告訴稱,服用此奶粉后,其女兒先后出現虛胖,頸部潰爛等癥狀,先后進入該市三所醫院治療。后因“營養不良綜合征,腸源性肢端皮炎”,于同年8月11日死亡。 2003年9月15日,原告張某將其女兒未服用完的奶粉送至阜陽市疾病控制中心檢測,發現蛋白質含量僅為2.56%,遠低于國家12%至18%的標準。隨后,張某向周棚工商所投訴。由于張俊田通過宴請、賄賂工商管理人員,致周棚工商所兩位副所長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并于日前判刑。張俊田也因銷售偽劣奶粉,構成犯罪,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 原告張某認為,其女兒由患病到夭折,給他們不僅造成經濟損失,而且帶來嚴重的精神創傷。為此,除請求判令被告承擔經濟損失5萬余元外,還請求判令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同時,張某經調查得知,張俊田銷售的奶粉系從阜陽市友芳食品批發部購進,因此將經營該批發部的劉某作為共同被告。 據悉,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此案。由于張俊田正被羈押中,刑事案件尚未審理。阜陽中院決定待刑事案件結束后,再開庭審理此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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