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起機場建設費將正式并入機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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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5日 10:12 解放日報 | ||||||||||
記者曾曙華 晨報訊從下月起,機場建設費將正式并入機票,不再單獨繳納。對于8月1日前購票、9月1日后乘機的旅客,可以不必補繳機場建設費,這是記者昨天從滬上幾家航空公司獲得的信息。
民航總局近日下發了《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征收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根據實施細則,8月1日前購票、9月1日后乘機的旅客不必補繳機場建設費;8月1日后購票9月1日(含)以后乘機的旅客,如果在購票時漏繳機場建設費,也不必補繳。但9月1日起銷售的機票,旅客如果未在購票時繳納機場建設費,將由航空公司向民航總局補繳未收的機場建設費。 實施細則還規定,2歲以內的嬰兒、12周歲以內的兒童及持外交護照的旅客免繳機場建設費;旅客退票時機場建設費要一并退還,并在退款單中單獨列出,不收退票手續費。 據滬上航空公司介紹,國內機票提前一個月出票的不多,但相當多的國際機票都會提前一兩個月甚至半年購票,這對國內三大航空公司而言將增加巨大的核對工作量。 有業內人士稱,機場建設費改變征收方式表面看是方便了旅客,其實更重要的是方便了民航總局的收繳,因為國內機場有100多家,航空公司只有幾十家,航空公司比國內大部分機場的資信度更好,能有效防止占用機場建設費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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