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收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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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12:25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江強 實習生/周娜)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促進水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深圳市起草的《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草案)》已提交昨日舉行的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深圳市節約用水條例(草案)》提出深圳市實行總量控制與計劃定額用水相結合的管理制度,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實行分級累進加價收費制度,單位和個人都有節約用水的義
居民生活用水定額 由水務部門來制定 深圳市是全國七個嚴重缺水城市之一,水資源嚴重貧乏,人均占有的水資源量約550立方米,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1/4、廣東省平均水平的1/5。目前深圳市70%的用水量靠境外引水,預計到2010年缺水額為6.84億立方米。另一方面,深圳目前用水浪費現象十分嚴重。 為此,《條例》提出深圳市實行總量控制與計劃定額用水相結合的管理制度,節約用水實行居民生活用戶和用水單位分類管理。“居民生活用水定額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節約用水規劃和全市水資源及用水狀況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用水單位行業用水定額執行國家和省制定和公布的標準。國家和省尚未制定用水定額的行業,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用水定額,報市水務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市政府公布。” 超定額超計劃用水 實行分級累進加價 為厲行節約用水和彌補原來水價機制中存在的明顯缺陷,《條例》對居民生活用水、單位用水的累進加價及其標準作出了明確劃分。《條例》規定“超定額、超計劃用水實行分級累進加價”,“居民生活用水實行三級定額階梯水價:定額標準(第一階梯)以內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交費;超定額標準第二階梯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的1.5倍交費;超定額標準第三階梯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的兩倍交費”。 用水單位用水計劃按月進行考核,用水超過計劃應當在一個月內按下列規定繳納超計劃部分的加價:一是超過用水計劃50%以內(含50%)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的兩倍交費;二是超過用水計劃50%至100%(含100%)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的3倍交費;三是超過用水計劃100%以上的部分,按照其用水基本水價的4倍交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