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霸王條款年底消失 申訴受理判定標準制定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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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24日 10:05 北京娛樂信報 | |||||||||||||
昨天,在信產部舉行的“電信服務年研討會”上,信產部電信管理局服務質量監督處副處長沈泳濤說,《電信服務標準(試行)》在完成刷新后,將于今年下半年更改名稱并正式發布施行,與此同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判定標準》也正在加緊制定過程中。這意味著備受消費者詬病的電信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將在今年年底前徹底死去。 沈泳濤說,信產部正在加緊完善電信服務管理制度建設,以保護用戶合法權益。目
昨天會上,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都認為,雖然激烈的市場競爭讓運營商開始轉變觀念,對電信業務的開發也從開始時的滿足需求為主轉向根據客戶不同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由此電信服務市場正逐步由企業主導型、產品主導型向用戶主導型轉變,電信服務質量得到持續改善。但隨著消費群體多元化格局的初成,電信服務矛盾也開始了深層次化,電信服務問題也正朝著日益復雜化的趨勢發展。沈泳濤亦表示,盡管各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來改進服務質量,與20世紀90年代相比,電信服務水平已是今非昔比。但是仍然跟不上社會需求的變化,與國際電信服務先進水平相比,與人民群眾的期望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作為中國消費者權益的代言人,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說,消費者對于有瑕疵的電信服務應該多進行投訴,同時,運營商也應該尊重并積累這些投訴。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副院長武常岐說,電信服務業作為一個基礎行業,其競爭力和服務水準實際上是和企業的競爭力和服務水準有相當大的關系。 對此,沈泳濤表示,今后數月,為了促進電信監管各項制度和整規措施的貫徹落實,全國電信服務質量監管工作的中心將逐步轉移到組織多層面、全方位的監督觀察活動上來。 部分電信霸王條款 1.電話卡有效期到期后,卡內余額不退、過期作廢。 2.電信指定銀行繳費不公平,消費者到指定銀行繳費,但銀行又要求消費者開立個人存款賬戶。 3.合同免責條款不能免責。 4.電信業務合同顛倒義務。 5.運營商強行讓消費者接受運營商其他單方要約。 (記者 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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