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國債回購資金5億 奧生公司原老總被判無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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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2日 14:30 南方日報 | |||||||||
本報訊 (記者/甘超強 通訊員/殷水泉)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托,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于8月10日對河源奧生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藍運生伙同劉新紅(女)、康毅詐騙國債回購資金5億元一案進行終審宣判,駁回藍運生等3人的上訴,維持市中院以詐騙罪判處藍運生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分別判處劉新紅、康毅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各一年的一審判決。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上述3人于1994年8月至1996年9月,通過國債回購交易手段從武漢、天津、上海和北京等129個單位非法拆入資金共216筆,總額10.13億元,除用于騙新還舊的5億多元外,實際騙得5.13億元。3人騙得的資金全部由藍運生非法占為己有。 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藍運生非法承包河源市國債服務部,并冒用其名義騙取證券場所的會員席位,大肆虛開《國庫券代保管收據》作質押,進行國債賣空,實際騙得國債回購資金5.13074億元,全部用于其個人擁有公司的投資和個人消費。上訴人劉新紅和康毅明知藍運生編造虛假材料騙取證券場所會員席位,進行國債賣空,仍積極為其提供幫助。上述3人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