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車主狀告牡丹交通卡高額補卡費案提上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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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11日 07:45 中國青年報 | ||||||||||
本報北京8月10日電 (記者 王亦君) “兩被告憑借自己獨家發行牡丹交通卡的壟斷地位,強行收取高額補卡費用,實屬不當得利。一審判決無法使我信服。”今天,北京市民喻山瀾向宣武區法院遞交了上訴書。 4月15日,他起訴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和宣武支行,稱兩被告在辦理牡丹交通卡補卡手續時,收取100元費用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因為這一收費辦法與收費標準沒有按規定報
宣武區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原告在補辦牡丹交通卡時在“補卡通知單”上簽有自己的名字,而通知單上有本人自愿申領牡丹交通卡等內容。原、被告的行為應視為雙方在自愿基礎上,建立的一種合法有效的服務性質的合同關系,雙方之間并未形成不當得利。據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但喻山瀾認為自己與被告之間并不存在合同關系。一審法院說第二被告根據實際情況定價并未違反當時的法律法規。但其在2001年9月實施新《管理辦法》后沒有廢止與之相悖的“家規”導致自己不明不白地簽下補卡通知單。 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有關人員表示,他們會依照法律程序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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