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年還清欠款?海南超六成工程款拖欠屬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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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9日 18:11 新華網 | ||||||||||
因為許多企業怕丟掉工程,不敢報,所以這可能還是“保守數據” 海南省海口市瓊山區舊州鎮政府的一個70萬元小工程的拖欠款42.5萬元,竟要1000年后才能還清;儋州市政府的辦公大樓投入使用已近9年,政府至今拖欠施工方700多萬元;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廣場”和國家重點建設的
美蘭機場也有工程款拖欠。近幾年來,海南省各級政府參與建設的工程項目,發生拖欠現象越來越多,據海南省建設廳最近的一次調查顯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屬于政府拖欠。政府已成為了拖欠工程款的大戶。 政府嚴重拖欠工程款使承建商陷入困境,三角債重疊。海南一承建商說:“政府主導的建設項目往往是‘稀缺經濟’,加上政府的誠信形象,所以我們都千方百計想攬到工程。沒想到政府竟然如此喪失信用,使我們舉步維艱。” 42.5萬元欠款要用1000年還清? 海口市瓊山區的彭思明怎么也沒有料到,自己墊資建設的小工程,舊州鎮政府竟要1000年后才能還清! 1998年,彭思明承建原瓊山市舊州鎮(現改為海口市舊州鎮)的街道改造,道路全長1.433公里,路面寬14米,工程總造價70萬元,建設資金由海南省交通廳撥款32萬元,鎮政府籌資38萬元。該工程于1998年12月建成,并通過了鎮政府和公路部門驗收。 但是,鎮政府卻沒能付工程款,到2002年6月底止,鎮政府還欠彭思明工程款本息達42.5萬元。鎮政府承認這筆債,但只答應每年還400元,以此推算,彭思明要領齊這42.5萬元錢,需要用1000年的時間,彭思明自我解嘲道:“我要千年等一回啦。” 對待彭思明的欠款一事,現任的舊州鎮委書記吳奇軍說:“這筆工程款是前幾屆欠下的,我想還,但財政經費緊張。農村稅費改革后,全鎮一年財政收入才40多萬元,而且錢不在我手上,能認這筆債就不錯了。我認為,現在還錢就是政績。” 9年拖欠7百萬 還款協議無著落 2004年7月12日,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清欠辦主任王志禮來到新華社海南分社向記者反映:“儋州市政府的辦公大樓建成投入使用已近9年了,儋州市政府還欠著公司本息達720多萬元,但至今政府連個還款計劃書都不肯簽。” 中建五局海南工程公司于1993年8月通過合法投標程序,中標承建儋州市政府辦公大樓工程。同年8月12日,公司與儋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簽訂《儋州市直機關辦公樓承包合同》。工程于1994年2月2日開工。1995年12月22日,該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并被儋州市質監站評定優良工程。1996年11月29日,經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審核,該工程總造價為3930911.14元。 按照合同約定:“工程進度款按月撥付,待工程竣工后撥款到99%,扣1%作留置金,待工程保修期滿后付給。”王志禮說:“但是該工程于1995年12月22日竣工交付使用至今已近9年,公司每年都去函及派員追討拖欠的工程尾款,但政府的支付行為卻讓人難以接受。到2000年底,每年給付1萬元至2萬元,該工程最多時達拖欠近千萬元,至今還拖欠工程款本金4233396.34元,優良工程獎39.9萬元,利息約260余萬元,合計723萬元。” 王志禮說:“由于政府嚴重違約惡意拖欠,致使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及企業信譽均受重大損失。技術管理人員由于工資不能按時發放紛紛跳槽;材料商頻頻起訴,追討材料款;部分沒領到工資的民工整天圍堵公司,導致公司至今仍舉步維艱。由于政府不講誠信,好端端的一個企業被活活地拖垮。” 政府成了拖欠工程款大戶 據海南省建設廳綜合計財處一位負責人說:“海南各級政府拖欠工程款現象較為普遍,連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廣場’也出現拖欠工程款現象。” 海南省建設廳建筑管理處李貴斌副處長說:“今年5月30日前,我們給全省施工企業印發了350份調查表,收回了233份,拖欠工程款數額累計為4億元,其中60%以上屬于政府拖欠。這個調查還很不全面,許多企業負責人不愿報、不敢報。許多企業怕報了后,今后接不到工程,一些企業不相信,認為法院判決都執行不了,廳里這幾個人就有能力叫別人還錢?所以政府拖欠的實際數額還會很大。” 記者所了解到的舊州鎮政府的拖欠款以及儋州市政府拖欠辦公大樓款,都不在海南省建設廳的拖欠名單里。據上海艾伯克斯照明設備有限公司的人員反映,海南省東方市曾于1998年至1999年與該公司簽訂了三分路燈燈桿及相關照明設備的購銷合同,公司按合同履約供貨,但4年多過去了,市政府至今仍欠貨款63.4萬元。公司雖然無數次催款,市政府總以財政撥款還未全部到位為由而拖延。這筆欠款也不在名單之中。 據記者了解,海南的上市公司“海南高速”,在2002年年報中披露,公司應收賬款高達9.37億元,主要是海南省交通廳9年來累計欠下的9.18億元高速公路補償款,一直未能兌現。該款占公司凈資產的35.6%,海南省政府意欲通過國有股權轉讓方式,償還該筆欠款,但是時間已到了2004年6月,這一計劃還沒實施,致使公司運作困難。 許多政府行為產生的拖欠,施工單位通過司法途徑追討,也無濟于事。1993年11月,萬寧市政府與中國新興海南萬州金府潭山莊開發建設總公司簽訂《以土地補償形式興建萬州大道工程合同》,興建的萬州大道。項目包括:長2.26公里,路幅寬50米的混凝土路。1996年1月,萬州大道工程驗收交付使用,但是市政府沒有按合同履行職責,形成工程款拖欠,公司多次討債無果,不得不起訴到法院。法院后來判決市政府以公司投資建設萬州大道的704萬元,用萬州大道兩旁土地按每畝5.5萬元的土地價格折相應面積的土地給公司,但判決后沒能執行。海南省審計廳固定資產投資審計處處長林長彬說:“國家重點建設的美蘭機場,施工方中建八局、中鐵十二局、葛洲壩公司等都為討還被拖欠的工程款,不得不起訴到法院,但至今也拿不到工程款。” 政府為何屢屢拖欠工程款? 對于產生工程款拖欠的原因,海南省財政廳債務金融處處長陳芬說:“政府的許多欠款,許多是亂擔保形成的。”海南省建設廳李貴斌副處長說:“有的是趁建筑市場秩序混亂,故意拖欠造成的。有的是供求關系嚴重失衡,迫使建設企業墊資施工形成的”。 海南省審計廳林長彬處長說:“從審計部門的角度看,我認為有幾方面原因:一是工程決算沒有經過審計,業主在等待審計結果,形成對施工方的拖欠;二是有錢也不一定給,盡量拖著,尤其表現在體制變化時,如換了另外一個法定代表人,原來法定代表人所干的活,懷疑可能有水分,不給支付工程款;三是政府認真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識不強;四是工程造假比較普遍,這兩年審計發現,工程結算普遍存在‘水分’,虛增成本,最高的達30%-40%,全省平均在10%-20%,工程造假使得業主不敢輕易支付工程款;五是工程秩序混亂,許多項目違法轉包、分包,特別是市縣的水利工程,分包現象普遍,而承建的公司沒有資質也能拿到工程,沒有資金也敢拿,沒有技術力量,他就分包,而接包的公司為了利潤,就要工程造假,造假后業主就拖欠工程款,變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六是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雙方有磨擦,業主有意見,干脆不讓原施工方干,引起支付問題。” 海南省建設廳綜合處一位處長說:“產生拖欠的根本原因,還是政府一些領導好大喜功,部分地方盲目攀比,濫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導致不合理的負債建設,不得不采取拖欠工程款的方式彌補資金缺口。每屆新領導上來,都想搞‘工程’,但新官不理舊賬,結果形成惡性循環。還有人指出,政府拖欠工程款有許多原因是配套資金不足就匆匆上馬,尤其在一些欠發達地區的貧困縣。” 海南省建設廳綜合處副處長王素芝說:“這反映了一些干部的政績觀,要求城市變化是正常的,但有沒有投資過熱?有沒有超過自身承受能力?一個窮市也搞個12車道,肯定要欠下一屁股債。” 王素芝說:“承建商也是‘受氣包’,他們好不容易從政府那里攬到工程,工程完工,政府拖欠,他們不敢得罪政府,被挾在政府與民工之間,只好得罪民工。” 林長彬認為,有些分包后的施工單位,大量招聘農民工,自己也沒有錢給農民,然后把責任轉嫁給政府。有人說,政府主導的建設項目往往是“稀缺經濟”,政府處于賣方市場,施工方千方百計攬到工程,等到政府拖欠后,往往變成吃啞巴虧。 清欠方案 任重道遠 拖欠工程款,使政府信用喪失,投資軟環境變差,其危害性是很大的。目前,海南省已開始重視政府拖欠工程款問題。2004年5月中旬,海南省政府向全省各級政府、直屬各單位下發了《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截至6月1日,有關部門已收到拖欠工程款投訴150多件,但是清欠的進展卻很緩慢。許多人士指出,要執行好這個清欠方案,還有許多工作要做,關鍵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法院判決不能成為白條。海南省審計廳處長林長彬認為:“最后一道關松了口,可以影響前面。如果執行不了,就會助長違約行為繼續發生。” 要建立誠信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海南省建設廳有關人士指出,要研究制定包括政府在內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信用標準,把按規定兌現工程款和工資作為重要的信用要求,完善信用檔案。運用信息網絡技術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力量,共同推進建設領域信用體系建設。要將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和市場監管制度結合起來,建立失信懲戒機制,約束市場各方主體行為。 有人甚至提出:政府應立規矩,還不清欠款,就不準上新的項目;還不清欠款,離任的和現任的領導都有責任,應扣發工資、停止升遷,直到還完為止。(李生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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