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茶也收茶位費不是霸王條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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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8月08日 13:03 廣州日報 | ||||||||||
本報訊(記者陳海玲) 近期以來,不少消費者向各地消費者協會投訴:為什么在賓館里打電話,要比在外面打交的費用高?為什么保齡球館、乒乓球館、羽毛球館在不同的時段按不同標準收費?為什么不喝茶也要向酒樓交納茶位費?……這些是不是霸王條款?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主任王前虎的回答是否定的。王前虎昨日表示,契約自由與霸王條款之前是存在區別的。
霸王條款以不合法為前提 王前虎指出,所謂霸王條款有很明確的定義,它一定要以不符合法律規定為前提,因此并不是消費者覺得不合情理的條款就是霸王條款。比如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當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發生質量問題或對人體造成傷害時,經營者應承擔對已售出的商品進行維修、退換等七項義務。但我國目前的大多數汽車廠對已售出的汽車產品只盡到維修這一責任,也就是說汽車廠家把消費者的其他六項權益給剝奪了,這就是明顯的霸王條款。又比如電信經營單位不予以退還電話卡余額是剝奪了消費者財產歸屬權的表現,也應是霸王條款。 高收費并不都是霸王條款 與此同時,我國當前存在很多合法但不合情理的契約行為,這應屬于契約自由,作為交易雙方,大家都可提出交易條件,包括經營者。但經營者在與消費者簽訂契約前,只要向消費者告知、公開所有的契約細則,并且不能有廣告誤導,消費者保留選擇的自由后,就不應算是霸王條款,這是市場規則的體現。 王前虎說,賓館提供了一個更好的環境給消費者打電話,何況電話機等設備也是有折舊費的,因此賓館經營者對在賓館里打電話的顧客實行高價收費并不是霸王條款,當然賓館里打電話的收費標準要經過物價局審核。而保齡球館、乒乓球館、羽毛球館在不同的時段按不同標準收費是經營者有效分流客源的經營手段,如果消費者覺得不合理可以不接受。再比如酒樓向食客索取茶位費、或收取毛巾、筷子等費用,說明經營者沒有籠統地在菜錢里收回所有的成本和利潤,而是條目分得很清,這也是一種營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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